正確處理改革力度與羣衆承受程度的關係,是中國作爲“後髮型”國家在發展過程中難以避免的客觀需要。一方面,我們正在從小農經濟爲主的社會向現代工業化社會轉變,經濟全球化的大潮,等不得我們在工業社會喘息停留一下,就逼迫我們開始向所謂“後工業社會”邁進,這是一種跨時代的巨大社會變化;另一方面,我們要完成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這又是一種不同於以往中國歷史上任何一次經濟變革的時代性變化。這兩種變化重疊發生在短短的20多年的時間裏,對我們社會帶來的衝擊無疑是巨大而深刻的。而長期生活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國民,對這種劇烈的變化不僅需要有一個適應的過程。20多年來我們推進改革的步驟卻是漸進式的,其中一個深刻的社會原因,就在於羣衆的承受力是一個逐步增強的過程。社會轉型跨度越大,改革的力度越大,解決羣衆承受力的問題就會越突出。
改革的最終目的,是爲了不斷提高人民羣衆的物質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的水平,20多年的改革實踐也證明了這一點。改革以來,儘管不同羣體的受益狀況有差別,還存在着種種羣衆不滿意的問題,但在總體上給人民羣衆帶來了實惠,人們的衣食住行有了很大改善,這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實。特別是這些年來人民羣衆對改革的適應程度,同改革初期相比,實際上已經有了很大的提高。這是改革實踐對羣衆適應能力的塑造;羣衆適應程度的提高,反過來又爲改革深化創造了有利條件。改革力度是否與羣衆承受程度相適應,實際上存在着一個“最佳適度”問題。“最佳適度”就是在符合客觀規律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實現實踐目的,是在總的適度以內的能夠獲得最好效果的度。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羣衆對改革的適應程度,就是制約改革深化進程的一個“度”。作爲改革的大局觀,對於每一項改革政策的出臺以及實施時機的把握,既要考慮是否符合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同時也要考慮是否能夠適應廣大人民羣衆的適應程度,從改革的大局着眼,儘可能達到最佳適度。廣大人民羣衆是歷史發展的主體,重視羣衆對改革的適應程度,實際上就是順應社會主體的合力方向,就是順應社會的發展歷史條件,就能充分調動人民羣衆的積極性和創造力,這恰恰正是堅持了歷史唯物主義。
正確處理改革力度與羣衆承受程度的關係,不僅是領導政策水平和決策藝術的體現,也是真正代表最廣大人民羣衆根本利益的重要標誌,是黨的先進性的體現。江澤民同志強調:“人民,只有人民,纔是我們工作價值的最高裁決者。”我們推進改革深化的力度,決不能脫離開人民羣衆的利益要求,既要重視人民羣衆的長遠利益,又要考慮到現實的實際承受能力。如果超出了羣衆的實際承受能力,改革則可能欲速不達。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與困難羣衆的利益能不能得到切實維護有直接關係。因此,既要以一往無前的勇氣大膽進行改革,又要按照總體受益的原則,把改革的力度和羣衆的承受程度有機結合起來,從而積極穩妥地推進中國改革,在新的世紀取得更加輝煌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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