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日前公佈的《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外資銀行從2月1日起可以申請在本市開辦人民幣業務和外幣零售業務。雖然具體的實施細則還沒公佈,據記者瞭解,本市14家外資銀行分行有一半以上都在積極準備拓展業務範圍,尋找時機提出申請。
據瞭解,《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只規定申請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金融機構必須滿足在華開業3年、連續2年盈利,以及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審慎性條件。人民銀行天津分行有關人士告訴記者,在本市的外資銀行分行大多數都符合申請條件,估計符合條件的銀行屆時都會提出申請。
採訪過程中,有5家外資銀行向記者明確表示只等人民銀行具體的實施細則公佈,就會提出申請。另有3家銀行向記者表示2月1日可能會提出申請,但還需要等其總行的批示。也有少數銀行表示雖然非常想拓展人民幣業務,但由於開業時間不到3年,或沒能做到連續2年盈利,所以暫時還無法申請。幾乎所有的外資銀行有關人士都向記者表示,人民幣業務和外幣零售業務的準備工作已經在緊張進行之中,不會等到要申請了,才“急來抱佛腳”。他們都對業務拓展充滿信心。
一位在外資銀行工作的先生告訴記者,據他估計只要符合條件,沒有銀行會不願開辦新業務的。這是一個“面子問題”,如果對手都開了人民幣業務,而自己不開,銀行的形象就可能受到影響。業內人士推算,如果人民銀行在2月1日前公佈了實施細則,外資銀行還要編寫申請報告,提交申請,再由人民銀行進行審批。估計真正辦理業務可能是在今年下半年了。所以市民享受外資銀行的服務可能還得耐心等等。(記者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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