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日從湖北省人事廳獲悉,從今年起,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回國高層次留學人才,每月最高可獲得相當本人工資10倍的津貼。
據瞭解,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資格的留學人才,以及在國外取得擁有產業開發前景的專利技術、學術帶頭人、中高級經營管理人才等,這些高層次回國留學人才是推進“科技興鄂”的一支重要力量,湖北省將會大力鼓勵海外高層留學人才來鄂工作和以多種方式爲鄂服務。
來鄂回國高層次留學人才在事業單位首次確定工資時,用人單位根據其所任職稱,按照國家現行工資標準,高定3個職務工資檔次;在高校、科研院所工作的,每月另給相當工資5倍的高層次留學回國人員津貼;作出重大貢獻的,最高可給予10倍於工資的津貼。
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在鄂工作的,可享受不低於用人單位副高職稱的住房、醫療、保險等待遇。家庭生活基礎在海外的,可享受每年一次出國探親假20天,並按有關規定報銷路費。隨同回國的家屬含外籍配偶在省內就業,用人單位及當地人事部門應積極幫助安排。
湖北省人事廳負責人指出,湖北省承東啓西,連南接北,具有很強的區位優勢,“惟楚有才”,“才爲楚用”,湖北經濟建設和科技創新的不斷髮展將爲高層次海外留學人才施展才華提供廣闊的空間和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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