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阜新礦區海州礦多種經營公司下屬選裝廠計劃生育員聽說本廠職工許茹(化名)懷孕了,便將其拉去做孕檢,並懷疑她與哥哥有不正當的關係。檢查結果顯示,許茹沒有懷孕。
這名女職工和同她一起生活的哥哥都是殘疾人,現在已經50多歲,兩人一直未婚。事發後,兄妹認爲此事令他們受到極大的侮辱,荒唐的孕檢引發了一場討還名譽權的官司。
昨天,記者見到了許敏(化名)、許茹兄妹二人,提到那次荒唐的孕檢,他們仍氣不打一處來。
新聞事件:還我清白
選裝廠計劃生育工作人員趙某聽說本廠職工許茹懷孕,便拉她去做孕檢,並懷疑她與其哥哥有不正當的關係。檢查結果顯示,許茹並沒有懷孕。
2001年2月10日,兄妹倆以侵害名譽權爲名,將阜新礦區海州礦多種經營公司下屬選裝廠告至阜新市太平區人民法院。7月16日,法院正式立案。訴狀中稱:兄妹一直未婚,此事損害了他們的名譽權,對精神造成了極大的傷害,要求選裝廠賠禮道歉、恢復名譽,並賠償精神損失5萬元。
去年8月23日、9月14日和10月23日,阜新市太平區人民法院三次開庭審理此案。開庭時,來了很多的殘疾人爲兄妹二人“助威”。庭審中,被告否認在找許茹談話過程中稱其兄妹通姦,被告稱許茹並非工作人員強迫做的妊娠檢查,而是她爲澄清自己沒有懷孕而自願做的。同時,被告承認由於計劃生育工作信息不實,調查走訪時,在許茹未婚的情況下,給其做孕檢是有過錯的,有侵權的事實不能否認,對於自己的行爲應向原告賠禮道歉,並從生活補助的角度給予原告撫慰金4000元。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下屬選裝廠工作人員在瞭解許茹是否懷孕的情況時,其所詢問的話語間流露出的意思足以使人懷疑其兄妹有不正當關係,被告的行爲已侵犯了原告許敏、許茹的名譽權,對此應承擔民事責任。對於被告提出沒有說過兄妹通姦、對許敏不構成侵害、沒有強迫許茹做妊娠檢查而是其自願行爲,法庭認爲提供的證據不充分。
去年12月3日,阜新市太平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判令被告阜新礦區海州多種經營公司10日內以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向原告許茹、許敏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許茹精神損失費7000元,賠償原告許敏精神損失費3000元。案件受理費等其他費用均由被告承擔。對於這個判決結果,阜新礦區海州多種經營公司沒有什麼異議。但許敏、許茹兄妹認爲賠償金額太少,又向阜新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訴。
荒唐的孕檢
2000年7月16日,選裝廠計劃生育員趙某聽說本廠職工許茹這幾天總去醫院,可能是懷孕了。趙得到這個信息,認爲事情重大,便向單位領導進行了彙報。當天趙就同本單位一位副廠長和一名保安冒雨趕至許茹家。
當時許家沒人,三個人便到兄妹二人所在的居委會主任曹某家中瞭解情況。曹回憶說:“那天,海州礦來車直接到許茹、許敏家,因沒有找到人,纔到我家來的,當時天下着雨,他們進屋的兩個好像管計劃生育的人說:‘頭一天許茹去醫院婦科看病,經過化驗說她懷孕了,聽到懷孕後,許茹就走了。後來我們去找許茹、許敏,他們倆都沒在,我們懷疑兄妹倆是不是跑了?’”
時間不長,許茹回到家中,這幾個人以要填個表爲藉口把她叫到曹家。選裝廠的計生人員問許茹是否處對象了,當得到否定的回答後,又問許茹是否懷孕了,許茹也否認了,她承認去醫院看過病,但看的是肩周炎而不是婦科。此後,計生人員問其兄妹是怎麼睡的,許茹當時很氣憤,她自己是50多歲的人,一直沒有結婚。廠子裏的人又問許茹,第二天是否還去看病,許沒有多想什麼便回答說還去。然後,三個人便走了。
事情並沒有結束,第二天,許茹到海州集體醫院做肩周炎鍼灸,“我的針還沒拿下來,管計劃生育的人就拉我去化驗,我不同意,她說不行,必須化驗,在醫院被管計劃生育的趙某拉去做孕檢,結果沒有懷孕。”
事發後,許敏、許茹兄妹倆感到莫大的恥辱,許茹精神病發作,將家中的桌子、電風扇等物砸壞。許敏一路摸着來到選裝廠要討說法,要求廠子把造謠的人交出來,一進廠內,他就被一幫婦女圍住,問他同妹妹之間是不是有那事。當天廠領導以種種理由搪塞,事情沒有結果。
兩個月後,許敏再次找到廠裏,仍然堅持要廠方說出是誰造的謠,有關人員,讓他在家裏等着,過兩天廠領導會親自登門賠禮道歉,並給他們兄妹恢復名譽。
可許敏兄妹一等就是半年,仍沒有人來給他們一個說法。
據瞭解,哥哥許敏今年53歲,是雙目失明的殘疾人,妹妹許茹今年50歲,患有精神疾病,是阜新礦區海州礦多種經營公司下屬選裝廠待崗工人。1971年,許茹患上了精神分裂症,住院治療了一年多的時間,三年後基本治癒,1999年母親去世後又時有復發。一個是盲人,一個是精神病患者,婚姻大事一直沒有解決。母親在時,三人一直生活在一起,母親去世後,兄妹兩個相依爲命,互相照顧。
心靈的創傷
兄妹二人說,這件事雖然一審已經勝訴,但一審判決的賠償無法彌補他們心靈的創傷。在沒有判決之前,許敏、許茹兄妹二人走到哪都沒有人搭理,許敏是個盲人看不到別人鄙視的眼光,但他是能聽到的,“那陣子,我去哪都有人問,你妹咋沒來?那時我的心裏不是滋味,真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呀。”許茹走到哪裏,總有人在後面指指點點,她不知哭過多少次。“現在勝訴了,情況好多了,周圍的人都知道我們兄妹倆是冤枉的。”
在採訪中,記者瞭解到,很多人對這件事的發生感到荒唐。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做好計劃生育工作意義重大。但是,這件事是絕不該發生的。計生人員聽說許茹懷孕的消息後,在沒有調查的情況下,就認爲許懷孕是100%的。正是在這種思想的左右下,計生人員才拉着她去做孕檢。更重要的是,無端地懷疑她與其哥哥有不正當關係,所以其敗訴也是理所當然的。在這件事上,被告也應該汲取一個教訓:捕風捉影的工作作風要不得。(蔡紅鑫、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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