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被告人崔某是某公司經理,他用空頭支票騙了25部手機,誰知這些手機竟都是假冒產品。因被告人將詐騙的手機銷贓,故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近日,東麗區人民法院依法以票據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0元。
被告人崔某經朋友介紹與經銷手機的楊某相識。2001年5月30日,按約定崔某帶一位朋友與楊某、車某來到某賓館,雙方協定,崔某以2250元購買楊某、車某三星A188型手機25部,共計56450元。
被告人崔某當場使用空頭現金支票填寫金額45000元,並且寫下欠條11450元,交給楊某、車某。隨後,崔某將楊某、車某的25部手機提走。當楊某、車某用該支票取款時,因印鑑不全及賬戶無錢而未取出。楊某、車某向崔某索款時,崔某避而不見。後崔某將騙得的手機以30600元賣給王某18部,以6400元賣給劉某4部,另3部被其改裝和送人。
在本案審理中,經天津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鑑定,崔某所騙得的手機均爲假冒產品。【見習記者王飛智通訊員馮會強任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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