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檢察機關對大肆收斂珍稀古董、名貴字畫的原溫州市鹿城區公安局局長王天義特大受賄案昨日偵查終結,近日將以王涉嫌犯受賄罪與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00年4月,溫州市紀委在調查有關違紀案件過程中,發現時任鹿城區委常委、鹿城區公安分局局長的王天義有違法違紀行爲,派員找其談話。同年4月17日,在市紀委第三次找他談話後,王逃離溫州。4月26日,溫州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王天義立案偵查併成立專案組。同年9月16日,王天義在上海被偵查人員抓獲並連夜押回溫州。爲攻克王天義一案,專案組調集衆多力量不分日夜,連續作戰,人員最多時達40餘人。經過長達1年多的艱苦偵查,面對大量的人證、物證,王天義終於承認其觸目驚心的犯罪事實。
據有關人員介紹,王天義是一個古董、字畫等收藏狂。多年來,他利用職務之便,大肆收他人送的這一“特別禮物”。他購有一套高級公寓,專門用來陳設珍稀古董和名貴字畫。知情人稱,這套“公寓”堪稱“私家博物館”。檢察機關將這些贓物送廣州、上海有關古董、字畫鑑定師評估,基本認定了其價值。檢察機關認定王天義涉嫌收受的242.359萬元人民幣主要由這些價值連城的“禮物”構成。另外,王收受美金1.5萬。王天義還有人民幣690多萬元,美金37萬多元,法國法郎29萬元,荷蘭盾11萬元,港幣5.3萬多元,德國馬克4.9997萬元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
現年52歲的王天義此前曾任溫州市鹿城區五馬派出所所長、鹿城公安分局副局長。
此外,檢察機關還抓獲了與王天義一案有關的尤某、周某、林某等10來名涉案人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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