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要考研了,可是河北師大四年級女生小劉的心情卻非常矛盾。因爲她日前已與家鄉的某中學簽訂了就業協議,對方的條件中有一條是不許考研,併爲此收取了小劉2000元的“違約金”。
放棄考研,小劉實在不甘心,讀研甚至讀博深造是她從大一就立下的志願,並且爲考研她已付出了一年多艱苦的努力;但如果考上研究生,則意味着那2000元“違約金”就打了“水漂”。“沒辦法,現在用人單位早早就開始招兵買馬,同學們也很早就開始聯繫工作,你落在後面,很可能就會失去機會,現在就業競爭這麼激烈,再說誰敢說自己考研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不都得做兩手準備嗎?”小劉一臉的無奈。“我還算運氣好的,有的學校‘違約金’還要到3000元。聽同學說,他們家鄉學校還扣押考研證呢。”
記者瞭解到,根據規定,用人單位與學生簽訂的協議書在該生接到考研錄取通知書時將自動作廢。那麼用人單位爲何收取學生的“違約金”呢?一位中學校長告訴記者:我們也有我們的無奈,我們千挑萬選招來的畢業生,還沒到崗就流失了,有的都已作了工作安排,弄得我們很被動。而且到4月份考研成績出來時,優秀應屆畢業生大多都已“名花有主”了,我們落個竹籃打水一場空。以前考研的學生少,現在有一半的畢業生都要考,收學生“違約金”也是無奈之舉。
目前,考研一年比一年熱,今年應屆畢業生中約有60—70%都準備考研。而且將來這個比例還會增加,那就意味着會有更多像小劉一樣的畢業生陷於兩難的境地和矛盾中,同樣也使更多的用人單位處於被動的地位。有關職能部門能否出臺相關政策進行宏觀調控,避免這一人力資源分配中出現的不合理現象呢? (張靜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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