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近日,公安東麗分局督察隊會同無瑕派出所經過縝密調查,迅速查處了一起酒後滋事並撥打“110”誣告民警在執法中打人的案件,誣告者做到了應有處罰,民警的正常執法權益得到了維護。
2002年1月5日凌晨1時許,東麗分局指揮中心接到投訴民警的“110”報警:一男子稱在疏港公路收費站被民警打傷。分局副政委王通海同志得知此情況後,即指示分局督察隊現場處置。當督察隊趕到收費站駐民警辦公室時,發現兩名男子酒氣熏天,語無倫次,正在與民警發生爭執,見督察民警趕到現場後,聲稱民警動手打人。鑑於以上情況,督察人員將有關當事人就近帶到無瑕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連夜開展了調查取證工作,並很快查清了事實。
經查,1月5日零時許,投訴人徐某與其朋友陳某飲酒過量後,駕駛桑塔那轎車從市區往塘沽方向行駛,至疏港公路收費站時,徐以車上有病人爲由拒不交費。該站稽查人員上前詢問情況時,也遭到徐的辱罵,所穿的反光背心等衣物也被徐某撕毀。分局刑偵四隊駐站民警聞訊帶領協勤人員趕到現場處置時,徐某不但不聽勸阻,反而抓住民警的衣領欲進行毆打,被協勤人員攔住,後將其帶至駐站民警辦公室。在辦公室內,徐仍然對民警及協勤人員進行辱罵,並脫掉上衣露出文身,氣焰十分囂張,後徐在民警辦公室短時間內連續10餘次撥打“110”報警,謊稱民警動手打人。
經過大量的調查取證後,5日上午,督察人員訊問徐國成有關情況時,徐酒勁已醒,對自己的所作所爲非常懊悔,承認了自己酒後滋事,誣告民警打人的違法事實,並服從公安機關對其治安拘留15天的裁決。【通訊員許迎張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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