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全國的“10-26”山西榆次特大殺人案主犯胡文海、劉海旺今天在晉中市榆次區被執行死刑。
1999年6月19日,榆次區烏金山鎮大峪口村胡文海因澆地一事被本村高彥書、高彥堂兄弟劈傷。胡文海認爲此事系村幹部胡根生、劉海生、李利生等人背後指使,便生報復之念。
2001年10月26日晚7時許,胡文海指使榆次區北山煤礦工人劉海旺以調解矛盾爲由,將被害人胡根生騙至大峪口村胡文海住所。胡文海威逼胡根生寫曾指使高彥書兄弟將其劈傷和貪污村辦煤礦公款200萬元的材料,期間,還逼迫胡根生打電話將本村煤礦銷售員李繼叫來。胡根生、李繼均不按胡文海的意願寫材料。
胡文海指使其弟胡青海將其私藏多年的雙管獵槍及消防斧準備好。當晚9時40分左右,胡文海持雙管獵槍,劉海旺持消防斧將胡根生、李繼押至村西胡廣智大門外時,因爲李繼突然反抗,胡文海即開槍擊中李繼頭部,致李繼當場死亡。胡文海又準備槍殺胡根生時,胡根生拼死爭奪獵槍,胡文海便叫劉海旺幫忙,劉海旺即持消防斧朝胡根生頭部、肩部連砍兩斧,將胡根生劈倒在地,胡文海趁機朝胡根生開了一槍。胡文海在開槍擊中李繼、胡根生後,便開始大肆槍殺自認爲是自己仇人的無辜者,持槍行兇共瘋狂加害11戶17人,殺死14人,2人重傷,1人輕傷。
經一、二審依法審理,法院以故意殺人罪、私藏槍支彈藥罪數罪併罰,判處胡文海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劉海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胡青海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