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春節放假通知,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精神,春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月12日至18日(即農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休息,共7天。將2月9日(星期六)、10日(星期日)的公休日分別調至2月15日(星期五)、18日(星期一)休息,2月16日(星期六)、1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2月9日、10日上班。
各企事業單位可根據生產和各種情況自行安排。節日期間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做好安全保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