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暴力’雖然主要發生在學校,但卻需要學校、家長、公安三方協同努力,才能得到根治。”盧路生提出了他對剷除“校園暴力”的主要觀點。
盧路生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現在是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一庭審判長。1989年以來,他長期從事青少年犯罪研究工作,現在是中國法學會會員、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同時也是江蘇省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
盧路生認爲,防範“校園暴力”,學校首先必須承擔起自己的責任。學校是“校園暴力”的發生地,有條件對“校園暴力”在第一時間作出反應。自古以來,邪不壓正。學校要依照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保護學生健康成長、對國家民族未來負責的高度出發,樹正氣、壓邪氣,嚴格施教,大膽管理。一方面要切實培養和加強教師的責任心、使感命,另一方面要堅決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教育不是萬能的。對於學生中個別屢教不改的“害羣之馬”,該處分的要處分,該開除的要開除,該送工讀學校的要送工讀學校。在公安部門警力有限、不可能24小時維護校園治安的情況下,學校可以根據需要組織校衛隊,維護校園治安,保證學生就學安全。
家長是根治“校園暴力”的重要環節。“校園暴力”的主要實施者是不良學生,社會上不良少年針對校內學生實施暴力行爲前,往往都與在校不良學生相互勾結。家長要努力爲孩子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個良好的家庭氛圍,要加強自身修養,努力學習科學教育方法,言傳身教,以自身的榜樣力量感染和薰陶孩子,幫助他們樹立起積極、健康、向上的人生志向,遠離不良少年,遠離校園暴力。與此同時,家長要充分理解學校教育的侷限和苦衷,要積極主動地支持、配合正常的學校教育工作。即使與學校教育工作出現分歧,也應加強溝通,通過正常的、理性的渠道求得解決,切不可對“校園暴力”推波助瀾。
公安部門負有維護社會治安的法定職責,打擊和遏制“校園暴力”義不容辭。雖然公安部門普遍存在警力不足的問題,“校園暴力”的直接危害通常也難以與社會上的嚴重刑事犯罪相提並論,但今天的學生便是祖國的明天,無論是從實現社會治安的長效綜合治理、還是從對祖國未來負責的角度出發,公安部門都應積極協同學校、家長,進一步加大對校園內外治安案件的查處打擊力度,還孩子們一個無憂無慮、健康成長的學習環境,還校園一方淨土。(完)
預防爲主 綜合整治 重慶校園秩序由壞變好
新華網重慶1月27日電(記者 黃豁)據重慶公安部門介紹,1996年以來,重慶市主城區中小學生等未成年人之間的搜身、搶奪、毆打、報復等現象較爲突出,一些學校竟有10%左右的中小學生受到過程度不同的侵害。經過幾年的社會治安綜合整治,這種嚴重危害中小學生學習、生活和身心健康的現象如今已十分少見。
重慶市確定了公安、教育等各部門齊抓共管的策略,並採取了如下措施:
——在學校附近設治安值勤室或報警點,加強校園周邊的巡邏;
——不斷健全中小學保衛組織,與派出所、街道配合,搞好學校、社區聯防;
——公交線路及一些條件好的社區開通接送學生的專車;
——在學生中廣泛開展道德法制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防衛能力和自我保護意識,在師生中弘揚正氣,倡導見義勇爲的傳統美德;
——發揮工讀教育在矯治品德偏差、預防在校學生違法犯罪中的教育轉化作用,對參與違法犯罪的未成年學生,與學校、家長配合進行幫教,對屢教不改的,送工讀學校學習。
重慶市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劉盛虞說:“重慶的實踐說明,保護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防止傷害並不是件難事,關鍵是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家庭、學校、社會要形成合力,綜合整治。”(完)
專家建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儘快出臺實施細則
新華網北京1月27日電(記者 範春生 肖文峯)一些從事青少年教育研究的專家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普遍認爲,受到各種不良信息的誘導,當前,未成年人犯罪出現低齡化趨勢,且手段越來越殘忍、狡猾,這是一個值得家庭、學校和社會各方面共同關注的社會問題。
中國犯罪學研究會理事陳肩認爲,1999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爲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法律中的很多規定原則性強,可操作性不夠,應當儘快出臺實施細則,否則其中關於社會責任的各項條款無法落實,似乎預防未成年人犯罪人人有責,可一旦出了事卻人人都沒有責任。
全國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課題組組長王加綿認爲,制止校園暴力僅僅依靠批評——處罰——送工讀學校——進少管所的傳統方法很難奏效,建議辦家長學校,系統地向家長傳授青少年心理與生理髮展的知識、科學教育的技巧等,避免孩子們的心靈從小受到壓抑與傷害。此外,還應構建市、縣、校三級心理健康教育網絡。每一所學校都要建立心理諮詢室,設心理輔導教師,從而使學生的心理問題能得到及時的發現與矯治。
家長們應該與自己的孩子多交流。現在的青少年接受的信息比父輩們來得要多、要複雜,而孩子們對各種信息的鑑別能力有限,遇到問題如果缺乏家長的指導,則很容易誤入歧途。同時,家長只有多與孩子溝通,才能建立起與自己的孩子之間的相互信任,才能使孩子在需要幫助的時候能想起自己的家人,而不是自己去做一些幼稚的決定。
教育學、社會學、心理學等學科則應加強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特點、規律及心理特徵,尤其要重視對家庭教育的研究與指導,使家庭這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線”更加堅固,真正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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