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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有云:時當政者“重斂”,“蠶食於民”;“貪而畏人,若大鼠也”。古人對爲政貪財而心虛、行詭者,以“蠶食”之法、“鼠竊”之爲喻之,刻劃入木三分。此喻兩千多年後“推陳出新”,今又應驗於臺灣當局領導人。其處心積慮推行“漸進臺獨”,圖謀不軌,做賊心虛,亦正形象地表現“蠶食”之法、“鼠竊”之爲。
“蠶食”者,一小口、一小口,動作不大、響聲不大,然口口相連,由點到面,終致吞噬全葉。“鼠竊”者,偷偷摸摸、躲躲閃閃,不敢見人、不能見人,但本能損人,一旦曝光,則人人喊打。
臺灣當局領導人近遭人喊打,緣於旅行證件加註“臺灣”。此事似乎“動作不大”,不過在證件封面多加幾字;然蓄謀已久,經多人多次放話試探,去年6月基本定調,今年伊始正式宣佈。其作爲“最佳禮物”,饋贈“臺獨”組織,用心良苦路人皆知。加註“臺灣”,爲突顯“臺灣”,突顯“臺灣”不屬於中國,突顯臺灣“主權獨立”。什麼只爲“方便辨識”,並不涉及“統獨”;只作專門說明,並不改變“國號”,只是“技術問題”,並無“意識形態”云云,當屬“此地無銀”,欲蓋彌彰耳!臺灣當局吞吞吐吐,不如其“資政”姚嘉文來得直截了當:此舉所推動者,乃爲臺灣“正名”,亦爲“去中國化”。
事實上,自臺灣當局領導人上臺以來,爲臺灣“正名”、“去中國化”之事,已接連不斷。諸如:稱新臺幣爲“國幣”,稱臺灣地方戲(閩南戲)爲“國戲”,稱臺灣地方話(閩南話)爲“國語”;令駐外機構,取消與“中國”相關的符號、圖騰,令軍營內外,取消與“統一”相關的標語、口號;在院校新設“臺灣文學系”,廢止中文系爲“母語”系;在新聞局新改局徽,廢止中國版圖爲背景圖案;還要所有公私團體的稱謂,不能用“中國”只能用“臺灣”,要所有駐外機構的冠名,由“臺北”改爲“臺灣”;更有提出全面“修憲”,重新“制憲”,要制定“臺灣基本法”,等等。
動作種種,特徵顯見,皆基於強化臺獨意識的政治企圖,刻意從文字、標記到法律、意識,由表及裏,“狠下工夫”。其理由:或謂“合時宜”,如新聞局停用原局徽;或謂“本土化”,如院校設“臺灣文學系”;或謂“主體性”,如駐外機構改名稱。其手法:或括號說明,如旅行證件加註;或次序顛倒,如《年鑑》將臺灣地圖置於中國地圖之前位居首頁;或改字易意,如以“一箇中華”取代“一箇中國”。其方式:或由文化到政治,如“加註”,先在有關《年報》、《年鑑》上施行,再擴展至旅行證件;或由民間到官方,如“修憲”,先在社會人士中炒作,再從職能部門中提出;或由體制外到體制內,如拒認“一中”,先在“跨黨派小組”形成所謂“共識”,再經“政府”予以“認定”。其步驟,有“臺獨”組織設計:一爲短程,通過行政功能,馬上更改“政府”單位、“國營”企業涉及“中國”的冠名;二爲中程,通過“教育勸說”,逐步變換含有“中國”的各類團體、公司的稱謂;三爲長程,通過“公民投票”,2004年後制定“新憲法”、確立“新國號”。其目的,有臺灣輿論揭露:一爲割裂兩岸,切斷臺灣與祖國大陸的聯繫,磨滅臺灣民衆的中國意識;二爲擴展政權,以逢“中”必“去”凝聚“臺獨”選票,以突顯“臺灣”謀求下屆連任;三爲推進“臺獨”,確立“臺灣核心”、“臺灣主體”,培植所謂“新臺灣”民族觀、“國家”觀。
哲人冷嘲,張狂者自揪頭髮,叫喊要離開地球;佛祖笑看,“孫大聖”翻騰十萬八千里,終在“五指山”內。臺灣當局領導人自視聰明,然不能不明:圖謀“臺獨”,不得人心。有臺灣民衆指陳:一爲“禍國”,落實“臺獨”理念,導向分疆裂土;二爲“殃民”,加劇兩岸緊張,帶給臺灣民衆動亂和災難;三爲“害己”,恣意叛祖離宗,引火燒身並留千古罵名。無論如何“蠶食”漸進,終不能突破國際社會“一箇中國”格局,君不見,旅行證件加註宣佈次日,世界衛生組織即再次拒絕臺灣參與。“蠶食”之舉,出自“鼠竊”之心。然,鼠終歸爲鼠,即如鼯鼠,縱有五能,難得一逞,“能飛不能上屋,能緣不能窮木,能泅不能渡瀆,能走不能絕人,能藏不能覆身”。臺灣當局領導人,若有明智,爲“鼠”爲“人”,當自掂量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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