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毒犯餘虎(化名)在其父的教唆下販賣毒品,並向同伴注射海洛因,導致其死亡,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餘有期徒刑9年,餘父母分別被判死刑和無期徒刑。昨(7)日,經省法院裁定並覈准,餘父已被執行槍決。
1999年4月21日,廣安市武勝縣沿口鎮快滿16週歲的餘虎,與年僅14週歲的同伴何旭在餘家玩耍時,餘拿出家中的海洛因與何共同吸食。隨後,餘又給自己和何旭注射了一針海洛因,二人便同牀昏睡。直至次日上午10時許,餘醒後才發現何已死於牀上。
餘父母知其死亡原因後,買回磚頭、水泥等,在其家客廳堆砌一水泥池,將何就地“掩埋”。3人隨後外逃至重慶、昆明等地躲藏,於2000年2月被抓獲歸案。
經法院審理查明,1998年初至1999年4月期間,餘中毅在重慶、武勝等地先後購買海洛因100餘克,單獨或與妻潘家瓊進行販賣,並供一家三口吸食。
同時,多次邀約他人在其家中吸食或注射海洛因。並教唆餘虎夥同他人販賣海洛因19.2克。
廣安市中院以毀滅證據罪、販賣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數罪併罰,依法判處餘中毅死刑,判處潘家瓊無期徒刑,以參與販賣毒品罪判處餘虎有期徒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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