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30日早晨,臨近春節的杭州汽車北站顯得異常的忙碌。車站對面,是浙江省杭州拱墅區花園港村11組吳家門18號,這裏有14戶外來人員租住。重慶豐都縣婦女王國娟一早起來忙裏忙外,然而也應該像往常一樣起早的鄰居陳德家此時卻是一片死寂。王國娟發現陳家門上用粉筆寫着“我們去富陽”五個字,昨晚好像還沒有,但她也沒在意。
中午11點30分,吃過中飯,王家3歲的兒子要找陳家5歲的小哥哥玩,陳家的房門沒有關緊,結果發現房內的地面有血,一個人躺在地上。
杭州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是在11點43分接到報案的。
現場共發現三具屍體,重慶豐都人陳德夫婦及5歲的兒子被犯罪分子殘忍地殺死在出租房內。男主人陳德衣着完整,仰躺在牀邊地上,頭部被一件衣服蒙着,牀上是其妻子向淑娟和兒子陳飛的屍體。男女屍體頭部都有大面積的鈍器打擊傷,小孩是勒頸致死。現場遭到大面積翻動,男死者平時的公文包不見蹤影,身上發現一張今年1月9日提取1.2萬元現金的提款單,只因一家全被殺死,一時難以統計錢財損失多少。
案件發生後,省廳、市局領導要求刑偵部門儘快偵破此案。此案被杭州市公安局列爲督辦案件。
快偵快破,就可能把命案的負效應控制到最小。
經過排查分析,專案組獲得了這樣一些信息:男被害者陳德32歲,重慶豐都人,長期在杭州做拆房小包工頭,近期與同鄉田應成合夥做鋼材生意。
對現場周圍鄰居的走訪中得知,1月29日晚上8時左右,田應成與陳德在一起打檯球。同時,據另外重慶豐都籍老鄉反映,確認與陳德一起做鋼材生意的同鄉叫田應成,暫住花園港村四組。且有經濟反常情況:田應成在30日中午將600元的借款還給一同鄉,還剛從商場買回一套價值600元的西服,並且他還將乘坐下午的長途客車到安徽,再換船回重慶豐都老家。
此時已是30日下午15點30分,專案組決定馬上採取行動!是時杭州市刑偵支隊和拱墅區分局的18名偵查員分乘數輛警車立即趕赴位於慶春路的上車點。
真是天網恢恢,田應成乘坐的長途車因其它問題受到交警的盤查,專案組民警趕到時,田應成及其6名同鄉正在簡易候車室裏等候發車。也正在此時,法醫的鑑定消息傳來,從兩名死者的傷口情況看,作案者估計有兩名。對此,專案組民警當機立斷,將7名豐都籍人全部帶回進行鑑別。
經甄別,田應成及其外甥李孝順(別名李治勇,1981年9月生,重慶豐都人)有重大嫌疑,當即進行突擊審訊,並對其隨身攜帶物品進行檢查。從田應成攜帶物品中發現有7000餘元現金和帶血的衣服。
經初檢認定衣服上的血跡是人血,遂進行DNA檢驗。同時,對兩人展開審查工作。30日晚22時30分,李孝順開始供述與舅舅田應成的犯罪事實。
31日凌晨3時,DNA檢驗報告顯示,田應成所帶衣服上的血跡系陳德之妻、被害人向淑娟所留。當日,專案組一方面繼續認真審查李孝順,用證據固定其口供,同時對田應成保持審查態勢;一方面繼續細緻進行現場勘查和調查,發現並固定證據。
根據現場勘查、調查和兩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犯罪嫌疑人田應成經過長期的精心策劃,事先以做拆房鋼筋生意爲誘餌,騙陳德籌集鉅款。1月28日,田應成找到外甥李孝順進行殺人搶劫預謀。
1月29日晚18時許,田、李兩人攜手套、膠木榔頭、電筒等作案工具從古蕩暫住地到達陳德家。按預定計劃,田應成假意與陳德談鋼筋生意。
時近22時30分許,田、李以方便爲名走出陳家,戴好手套,持榔頭等作案工具返回,趁陳不備,操起傢伙砸陳後腦,再用陳家的榔頭將陳砸死。響聲驚醒了向淑娟,李孝順按分工用自帶的膠木榔頭朝向頭部猛砸。田在現場翻箱倒櫃,尋找錢物,發現陳子在牀上翻動,便將其勒死。最後田從陳妻向淑娟身上搜出了一沓錢。之後,兩人先後離開現場,返回暫住地,並將作案工具丟棄。
至此,歷經34小時的艱苦奮戰,杭州“1·30”特大殺人搶劫案件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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