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對她們的求職境遇議論紛紛;有關人才部門人士指出,人爲以年齡阻礙人才流動不會有更多的發展創新。
據《法制日報》今天報道:當前某些單位在招聘員工時,把招聘條件赫然定爲“男35歲以下,女25歲”以下,更多的招聘人才廣告是:無論男女,一律要求“35歲以下”。對35歲以上女性的求職境遇,人們議論紛紛,不妨來聽聽他們的說法和看法。
35歲以上女人就該退休回家
吳先生(25歲,某電腦公司經理):35歲以上的女人就該退休。在當前一些新興行業,如IT、廣告、策劃等,從業人員的年輕化已成趨勢。無法想像,我們公司會用35歲以上的女人當收銀小姐或是銷售服務小姐。35歲以上的女人,要麼是大嫂、要麼沒有美的儀容,也不容易訓練,我總不能專僱她來打掃衛生吧?
龔小姐(27歲,某公司人事主管):定年齡是對超齡求職者的測試。我們之所以在招聘告示中赫然標明“會普通話、有客源、女性、年齡35歲以下”,是希望招到既年輕又有經驗的人才。公司所招的是業務部負責人,會普通話,語言障礙少;有客源,業務就多;選擇女性,是想憑藉女性魅力,展業務之宏圖。無論是談判、交際,某些女性都遠勝男人一籌。至於年齡倒不是死條件,能招到既年輕又有經驗、有能力的最好;退而求其次,年齡略大一兩歲,能符合前三個條件,我們也會考慮。把年齡寫進招聘告示,只因現求職者應接不暇,把條件定明細些,招聘就會有好效果。還可以這樣說,這一條,是對超齡求職者的一道測試題,如果你有自信、有勇氣表現出你的能力和魄力,我們當然會考慮。
歐陽先生(33歲,白領職員):有能力、有知識的美麗年輕女性,有經濟學價值美麗年輕有頭腦的女性,好辦事,不能一概歸結爲老闆或男人好色,其實女性的從容、美麗、自信、細心與堅韌,會帶給企業一種積極樂觀的氛圍。有能力、有知識的美麗年輕女性,有着異乎尋常的經濟學價值。企業使用35歲以下女性,是出於自身考慮的。35歲以上的女人回家做一名全職太太,蠻好!
重用年輕人不等於只用年輕人
黃先生(48歲,勞動人事部門負責人):中年女性務實肯幹。無論是招聘經理、主管,還是業務員、助理,只招35歲以下的,這種用人標準,會使招聘單位錯失一批經驗豐富、年富力強的中年骨幹。他們豐富的工作經驗,不但可以使企業節省了培訓費用和培訓時間,還會把其他單位的經驗、人脈關係等資源帶入新的單位。況且,中年人大部分已成家,特別是女性,務實肯幹,對於待遇要求不會太高,也不會輕易跳槽。這對於降低用人單位人才成本,形成穩定的人才梯隊,很有好處。
李先生(52歲,大學教授):近年本科、碩士生,以20—30歲的優勢年齡大量進入社會,人才需求自然傾向他(她)們。但人才市場上重用年輕人,是人才市場供需狀態的體現,不等於只用年輕人。對於一個企業或一家單位來講,人才結構多元化纔是最穩健的。
這明顯是一種年齡歧視
潘女士(41歲,婦聯幹部):這明顯是一種年齡歧視。35歲以下的年齡要求,是把35歲以上的女性求職者,往家裏趕。是用年齡剝奪中年女性的勞動權!據統計,諾貝爾獎獲得者平均年齡是38歲;按“35歲以下”的條件,就連諾貝爾獎金獲得者都不能入選,這豈不是把英才往外推?
何先生(37歲,人才中心幹部):目前,用人單位有82%的工作崗位,要求從業人員年齡在35歲以下。35歲以上的下崗、失業人員,尤其是女性,已成就業的困難戶。從全局看,“35歲以下”現象,限制甚至阻礙了人才的合理流動。一般來說,24歲左右的大學畢業生,通過謀職、晉級,11年之後,就到了無法另行謀職的年齡,只能固守原地,不利於社會人才的優化配置。試想,一個人爲造成、以年齡阻礙人才流動的國度,會有更多的發展、創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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