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畫家侯長春無意間發現自己的畫被《三百六十行大觀》一書用作插圖,一氣之下將涉嫌侵權的上海畫報出版社和出售此書的中國書店告上法庭。昨天,市一中院開始審理此書畫著作權案。
侯長春是一位著名的工筆重彩畫家,以反映老北京風情的民俗畫聞名。他曾爲三聯書店出版的《天橋史話》一書配圖,刻畫了豆汁攤、賣糖葫蘆、鋸碗等有老北京特色的行當。
1998年,他在一位朋友處偶然看到一本由上海畫報出版社出版的名家繪圖本、中國傳統行業圖集《三百六十行大觀》一書,書中用了16幅《天橋史話》中的配圖。侯老很驚訝,因爲他從未再委託其他出版機構出版使用此畫稿。
此後,他發現在中國書店內仍在出售《三百六十行大觀》一書。侯老於是與上海畫報出版社交涉。兩次交涉,雙方沒有達成一致意見,侯老遂將上海畫報出版社和中國書店一同告上法庭,要求兩被告停止出售《三百六十行大觀》一書,並賠償稿費8000元。
侯長春的女兒在法庭上訴稱,《三百六十行大觀》一書不僅未經同意引用了侯老先生的畫,並將原整版畫插圖縮得很小,版式凌亂,視覺模糊粗糙,未能體現原作品的意境,損壞了作者的創作構思。
上海畫報出版社沒有到庭,但向法庭提供了答辯狀及證據。出版社稱,由於同侯長春聯繫不便和《三百六十行大觀》一書責任編輯人員的變動,從而沒有及時同侯老聯繫上並支付稿酬。但是,在書中也特意對16幅插圖加註了繪者的署名,以示對作者權利的尊重。出版社表示,願按有關標準支付稿酬賠償金。1997年《三百六十行大觀》一書支付稿酬時是按約稿繪圖每幅40元,資料供稿(其他單位已用過)按每幅10元支付的。
另一被告中國書店則稱其進書渠道正規,此前並不知該書是否有侵權行爲,並已於2001年收到起訴書後不再出售《三百六十行大觀》一書。
庭審中,法庭認定被告的行爲已構成侵權,但判決將擇日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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