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美國最高法院將舉行一場意義重大的聽證會,這事關迪斯尼公司以及所有版權擁有者的切身利益。一名為埃裡克·埃爾德的男子,已經向美國最高法院提起訴訟,希望法院重新審查關於1998年關於把版權持有人的專利保護期延長20年的法案。如果美國最高法院同意將版權規則改變,那麼自此迪斯尼擁有這只明星老鼠的時間只有屈指可數的兩年。
| 迪斯尼公司CEO邁克爾·艾斯納以及迪斯尼公司近一年的股價走勢圖 |
英國《金融時報》評論,如果美國最高法院同意將版權規則改變,帶給迪斯尼的影響將是顛覆性的,屆時也許不僅僅是米老鼠,包括唐老鴨等一系列迪斯尼公司的賺錢機器都會在一場法律革命中遭到厄運。分析師認為,如果法律真的變更,那麼迪斯尼公司並不是惟一的受害者,像時代華納公司的部分音樂著作權人也將失去他們傾心之作的著作權。另外,像唱片商、圖書印刷商、電影放映者將會對價值數十億美元的智力財產失去控制權。
曾經在王安實驗室擔任程序員的埃裡克·埃爾德,現在經營著一家為版權到期的圖書提供免費版本的網站,他一直嘗試著建立一個免費圖書館。1998年版權延長法案的通過,導致了他不能提供相當一部分版權即將到期的圖書。他認為,1998年通過的現行美國版權法將所有專利權延長20年的做法違反了人們自由言論的權利,而自由言論是美國憲法的組成部分。盡管有美國哈佛大學和斯坦福法學院律師支持,埃裡克·埃爾德仍然在巡回法院和上訴法院敗訴,但是他為最高法院決定舉行聽證會感到高興。
"現行的版權法實際上設立了一道許多著作進入公眾領域的藩籬。"埃裡克·埃爾德說,"這是令人感到恥辱的事情——保護米老鼠的做法實際上使很多工作無法進行。"現行美國的版權法規定,法人和團體擁有著作權的保護期是95年,而個人擁有的著作權保護期是著作權人去世後的70年,1998年美國版權法更改後逐漸和歐洲版權法趨同。而一位迪斯尼的發言人表示,著作權持有人專利保護期的延長曾得到創作群體的廣泛支持。而失去版權的作品流入公共領域將會導致公司無法得到版稅的支付。
支持訴訟的美網絡社區Berkman中心主席喬納森稱,他相信這將使迪斯尼面臨巨大損失,"但我們需要這樣做,結束壟斷,給予公眾更大的權利。"
據了解,迪斯尼的米老鼠剛問世時,老板沃爾特·迪斯尼在一家餐廳偶然遇到一位家具商,口頭同意他把米老鼠的圖像印在寫字臺上,收費300美元。這是迪斯尼公司從卡通衍生產品中獲取的第一筆報酬。此後,迪斯尼一發不可收拾,這類特許經營業務每年收入高達10億美元,在全球發展了4000多個擁有迪斯尼特許經營權的商家,產品范圍從最普通的一塊橡皮到價值兩萬美元的手表,應有盡有。而分析師指出,如果埃爾德獲勝,迪斯尼公司將在明年喪失對米老鼠的專有權。這意味著任何公司和個人都可利用米老鼠拍攝電影,甚至設立主題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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