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各區縣招辦通訊錄
2002年天津市普通高等藝術院校招生工作已經開始,考試院就招生工作有關規定作出說明。
一、考生必須履行專業考試報名手續和文化考試報名手續
專業考試報名手續是:經規定的區縣招辦資格審查後,到所報考的招生院校辦理。經招生院校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必須按規定履行參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試報名手續,文化考試的報名手續於5月10日至5月20日到原資格審定的區縣招生辦辦理。
二、報名程序
報考普通高等藝術院校的考生報名時需經過四個步驟:
第一步:到區縣招辦進行資格審查,領取區縣招辦賦予考生號的介紹信。
第二步:考生持區縣招辦開具的介紹信到所報考的招生院校履行專業考試報名手續。
第三步:向招生院校領取專業考試准考證,交納專業考試報名考試費。
第四步:考生接到高等藝術院校簽發的“文化考試通知單”後,必須於5月20日前持“文化考試通知單”、戶口冊、身份證到原賦予考生號的區縣招辦辦理文化統考手續,其他區縣招辦不予受理。不履行文化考試報名手續者不準參加文化統一考試。
三、考試辦法
高等藝術院校(系科)的招生考試分爲專業考試和文化考試兩部分。專業考試的命題、考試和評卷工作由招生院校組織實施。
履行完文化考試報名手續的本市藝術類考生,於7月7日至7月8日持考生證、身份證、考試專用條形碼,到指定考場參加文化考試。
四、考生可兩次填報志願
第一次:5月10日至20日考生在規定區縣辦理文化考試報名手續的同時,填報高等藝術院校本科院校(含外地和本市)和外地高職高專院校志願。考生只能填報爲其簽發“文化考試通知單”的院校和專業。
第二次:第一次報考的院校未被錄取或已被錄取而不願就讀的考生,可於8月中旬填報本市高職高專院校志願。
五、報考高等藝術院校的考生可兼報普通高等學校
六、藝術院校文化考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劃定:師範院校藝術系、藝術院校師範類專業及史論、編導專業的本科、高職高專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於普通類本科、高職高專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他類別的藝術類本科、高職高專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於普通類本科、高職高專最低控制分數線的百分之六十。個別專業成績特別優秀(具體標準由招生院校確定),文化考試成績略低於錄取分數線的考生,由學校招生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可適當降分錄取。
七、藝術院校錄取順序和辦法
普通高等藝術院校的錄取工作從藝術類院校文化控制分數線公佈之日起陸續開始,按照先本科、外地高職高專、本市高職高專(本市高職高專在8月中旬第二次填報志願後)的順序錄取。
八、藝術院校招生計劃的特點(略)
九、2002年普通高等藝術院校招生考試的變化
1、數學成績是否計入總分,由招生院校確定。
2、天津卷和全國卷均爲3+X:今年本市仍實行天津卷和全國卷並存,但天津卷、全國卷均爲3+X,即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天津卷、全國卷文史類考試科目爲: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含政治、歷史、地理);天津卷、全國卷理工類考試科目爲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含物理、化學、生物)。
3、報考條件較往年有所放寬。
4、兩次填報志願,准予藝術類考生兼報普通高等學校,增加了考生的錄取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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