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昨天審結一宗輪姦未成年少女案,18歲的第一被告陳麗勝被判處入獄12年,15歲的第二被告賴某則被判入獄9年。
2001年1月11日,陳麗勝與賴某輪姦了一名年僅14歲的女孩,當時有9人圍觀。據瞭解,這些圍觀者中,有人還負責爲陳、賴的獸行拍照。
法官阮雲道在宣判中說,案發時現場有9人圍觀,受害女孩一絲不掛地在石椅上被人強姦,其身心創傷無法估計。(劉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