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自今年元月起試辦開放旅外大陸人士來臺觀光,目前已有兩批觀光客陸續來臺。陸委會副主任委員陳明通昨天表示,希望大陸觀光客“配合臺灣的政策”,在臺期間不要脫隊,遵守“團進團出”等原則,並且不可從事與觀光目的不符的探親或訪友等活動。
陸委會解釋,如果是在旅行社既定行程中所列的自由活動時段(含晚間)從事購物、訪友等活動,視爲行程內的安排,得免予通報。若在旅行社既定行程中需要脫離團體活動就近購物或拜訪親友時,則應由導遊填妥申報書通報,不過旅客仍應在當天晚上11時前返回。
根據“交通部”頒佈的“旅行業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業務注意事項及作業流程”規定,大陸人士來臺觀光應依旅行業安排之行程旅遊,不得擅自脫團,如因傷病需緊急就醫離團時,須向隨團導遊陳述原因,得由導遊人員指定相關人員陪同前往,並填具通報書通報。
據報道,第二批海外大陸人士昨天抵達臺北,團員都表示能來臺灣看看很不錯,但對於臺灣當局規定的團進團出、十人才能成團,以及晚上11時的“宵禁”問題,團員力批違反民主自由精神。有團員表示,如果晚上11時過後肚子餓,到飯店外吃消夜,總不能攔着不準踏出飯店一步吧!
團員們表示,他們是來旅行,最好不要加諸太多的政治聯想,團員都有美國綠卡或美國護照,在美國生活都過得很不錯,不會有人想滯留在臺不回。臺灣一些令人不舒服的規定最好少一些。一名團員表示,臺灣方面規定大陸海外人士在臺期間晚上11時後不得外出,在美國可視爲種族歧視。(張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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