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新聞發言人曾建徽在今天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經過努力,初步形成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目標在本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任期內可望如期實現。
黨的十五大根據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要求,提出到2010年要形成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根據這個要求,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要在本屆任期內初步完成這個法律體系的建設。曾建徽是在回答記者關於這一目標能否如期完成時作上述表示的。
曾建徽說,構成這樣一個法律體系的基本標誌有三個方面:第一,涵蓋各個方面的法律部門(也稱法律門類)應當齊全。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劃分爲7個法律部門,即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第二個標誌是各個法律部門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應制定出來。第三個標誌,以法律爲主幹,相應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應該制定起來,與之配套。
曾建徽說,從改革開放到九屆全國人大前,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已經制定了320多件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國務院和地方人大也制定了一大批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等,初步形成了以憲法爲核心的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框架。
曾建徽說,九屆全國人大以來的四年期間,共制定了83件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其中有一些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迫切需要的重要法律,如合同法、證券法、信託法等。有一些是對推進民主法制建設有重要意義的法律,如立法法、行政複議法、關於加強中央預算審查監督的決定,修改了民族區域自治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還有一些是對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有重要作用的法律,如修改了土地管理法,制定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防沙治沙法等。爲了適應加入世貿組織和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的需要,還修改了一些重要的法律。與此同時,國務院和地方人大又制定了一批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
曾建徽說,新的一年是本屆人大任期的最後一年,將根據改革、發展、穩定的需要,並圍繞任期內要初步形成法律體系的目標,做好有關法律的制定、修改工作。今年將抓緊制定、修改20多部法律以及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包括物權法、民法典、行政許可法、行政強制法、中小企業促進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完)
曾建徽:我國將建立更規範、統一、公正、透明和有可預見性的法律環境
新華網北京3月4日電(記者南辰、俞麗虹)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以後,將根據權利和義務相一致的原則,嚴格遵守世貿組織的規則。目前各級立法部門已着手對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進行全面清理,以建立一個更有利於中外經濟合作,更加規範、統一、公正、透明和有可預見性的法律環境。
這是九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新聞發言人曾建徽在今天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所說的。曾建徽說,1999年底以來,我國已經對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等進行全面清理,還制定了立、改、廢工作計劃。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已先後對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海關法、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7部法律進行了修改,兌現了加入世貿組織時關於修改法律的承諾。
曾建徽說,在對三個涉外企業法的修改中,取消了對外商投資企業在外匯收支平衡、本地採購、產品出口義務方面的一些與國民待遇原則不符的規定。在對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的修改中,加大了對專利、商標、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在海關法的修改中,爲加大通關速度,提高通關效率,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海關商品歸類、行政裁定、海關事務擔保制度,根據世貿組織協議的規定,完善了我國的海關估價制度,同時明確了對知識產權實行海關保護。
曾建徽說,在未來三年過渡期內,還將根據改革開放的需要和履行世貿組織成員的義務,對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對外貿易法、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保險法等多部法律進行修改,並加緊制定反壟斷法等法律。
曾建徽還介紹,根據承諾國務院需要制定或者修改的行政法規有30件,現已完成25件。國務院還廢止了12件行政法規,停止執行了34件有關的政策文件。國務院有關部門廢止或者修改的部門規章和其他政策措施有1000多件。各地方也對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其他政策措施做了全面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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