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販子一年就倒賣火車票近7000張,非法獲利近20萬元。今天其被青島鐵路運輸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127·76萬元。 今年34歲的淄博無業人員李新凱自2000年10月至2001年9月,假冒淄博泰新大酒店、友誼賓館等單位的名義,從淄博火車站訂購火車票後,以每張車票加價10元至45元的價格轉手倒賣給旅客,共倒賣火車票6991張,票面價額合計人民幣127·7601萬元,非法獲利19·8150萬元。案發後,大部分贓款被追回。
青島鐵路運輸法院審理認爲,李新凱以營利爲目的,非法倒賣旅客列車車票,嚴重擾亂了鐵路運輸的經營秩序,已構成倒賣車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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