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發出通知,要求各地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把今年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打擊經濟犯罪工作推向深入,以集貿市場和加油站的專項整治爲重點,抓緊批捕、起訴一批犯罪案件,並配合法院快審快判。
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從今年3月份開始用半年左右的時間,在全國範圍內集中力量開展集貿市場和加油站的專項整治鬥爭,嚴厲整治當前集貿市場管理鬆弛、假冒僞劣充斥市場和加油站過多過濫、盲目建設,以及這兩個領域偷漏稅款嚴重等突出問題。
針對與經濟犯罪相牽連的職務犯罪,高檢在通知中特別要求深挖、嚴懲“後臺”和“保護傘”。通知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加大對經濟犯罪案件在立案、偵查和審判環節的監督力度,特別是加強刑事立案監督工作,把經濟犯罪該移送不移送、該立案不立案作爲監督的重點,對在查辦經濟犯罪案件中玩忽職守、徇私枉法、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放縱走私、放縱製售僞劣商品犯罪行爲、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等構成犯罪的,要堅決依照刑法第九章關於瀆職罪的相關條款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通知還要求檢察機關在辦理經濟犯罪工作中準確把握罪與非罪的界限,嚴格依法辦案、公正執法,在加強與其他執法機關聯繫和溝通的基礎上,做到正確使用法律、準確認定犯罪、確保辦案質量。據悉,爲保證工作的良好開展,檢察機關將與公安機關普遍建立聯席會議制度,互通查辦經濟犯罪案件的情況,共同研究新問題,提出解決意見;對已經進入審查起訴階段的重大經濟犯罪案件,要嚴把事實關、證據關、法律關。
另據瞭解,在今年打擊經濟犯罪的專項鬥爭中,高檢院仍將堅持督辦制度,把案件逐件落實到人,對已經進入檢察環節的案件集中力量儘快辦結。
最高人民檢察院提供的數字表明,在2001年的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中,全國檢察機關全年共批捕經濟犯罪涉案人員26002人,起訴14120件23526人,爲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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