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泄私忿,偷取他人的“性病廣告”貼到政府機關的單位招牌上以栽贓陷害,丁某沒想到結果會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最後“仇”沒報到,自己卻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15天。 2月27日以來,羅城仫佬族自治縣縣城出現了這麼一樁怪事,縣委、縣政府、縣公安局等許多黨政機關門口懸掛的單位招牌陸續被人貼上了“性病廣告”。有的單位一塊招牌被貼兩張、三張,有的單位是懸掛幾塊招牌的,但全無倖免。尤爲令人氣憤的是,這份“性病廣告”還肆無忌憚地落下了“醫師”的名字和詳細的住址。
事發後,羅城警方受命對這一事件進行調查,結果卻不是廣告中的“醫師”所爲,而是其一江西老鄉所爲。原來,江西臨川市人丁某與其老鄉一同在羅城東門鎮做生意,丁某在市場擺攤賣日用雜貨,吳某則在鎮上行醫。近來,兩老鄉因些許小事發生了矛盾,丁某便尋找機會給吳某一點“顏色”看看。一天,丁某溜進吳租住的旅館,並乘吳不在私自進入吳的房間,看到房間裏放着一摞吳某印好還未及散發出去的治療性病的廣告傳單,便拿了一疊廣告傳單回家,並在這些廣告上添加上吳的姓名和吳的住址,隨後趁夜深人靜出來張貼。其目的是想以此引起政府部門注意,並通過廣告查找到吳某,調查他究竟是“遊醫”還是“流醫”,以達到對吳某的報復,沒想到自己這一行爲已觸犯了治安管理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