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春耕備受僞劣化肥、種子、地膜、柴汽油等農用物資困擾的內蒙古農民,如今得到了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的強力保護,去年獲得經濟賠償近百萬元。這是自治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今天公佈的消息。
據自治區消協披露,去年內蒙古各地消協依法加大對農民合法權益的保護,依法處理了農民投訴的十大坑農案件。內蒙古商都縣四臺坊鄉11位農民,去年春天從鄉政府購買了來自河北省玉田縣鴨鴻橋遵化水泵銷售門市部的價值4.1萬元的農作物地膜,覆蓋一個月地膜就破裂了。商都縣消費者協會接到農民的投訴後,與工商局聯合行動千里打假,使受害的11位農民獲得了8萬多元的經濟賠償。
去年3月,內蒙古白絨山羊種羊場64戶農民,向鄂托克前旗種子站購買的“四單19號”玉米種子是假種子,致使2986畝玉米出苗率低、生育期長、黑粉病嚴重。去年9月29日,鄂托克前旗消費者協會接到農民們的投訴後,將鄂托克前旗種子公司推上法庭,爲農民討回12萬元經濟損失。
內蒙古科左後旗興農公司在春耕季節將53噸五氧二磷含量僅爲1.12%(標準含量爲12%)的假化肥出售給23戶農民,使1390畝稻田水稻枯黃、不返青並出現局部死苗。農民們投訴到通遼市消協後,消費者協會與工商局聯合行動,奔赴遼寧省遼陽市和金寶屯地區調查取證,假化肥現形,23戶農民獲得了6.5萬元的賠償。
內蒙古自治區各級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對農民的維權行動,在全區農牧民中引起強烈反響。達拉特旗解放灘鎮永興五社農民孫果說,過去我們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瞭解不多,現在通過工商行政執法部門打假,消費者協會維權,我們村很多人開始自覺學習法律知識了。懂得了法律,我們就能夠依法保護自已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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