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備受各界關注的登封王振鬆涉嫌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在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55名被告人同時在法庭亮相。
8時40分,審判長手中的法槌敲響,這起鄭州市最大的刑事案件如期開庭。55名被告人在110名法警的押解下,依次走進被告席。在審判長對衆被告人的身份進行了認真的核實後,鄭州市人民檢察院派出的公訴人宣讀對55名被告人的指控內容。 在這起涉及55名被告人、100多起犯罪事實的案件中,僅公訴方的起訴書就長達74頁。10時50分,公訴人花費了1小時50分鐘將公訴書宣讀完畢。此後,本案中9名被害人及其代理人簡明扼要地向法庭提出了共計90餘萬元的民事賠償請求。法庭調查階段從11時開始,受時間限制,調查進行半小時後,審判長宣佈休庭。
14時繼續開庭,法庭對起訴書指控16項罪名中的王振鬆、張佔義、盧永強、王戰生、張建輕、張超峯等人涉嫌故意殺人罪、窩藏罪、故意傷害罪進行調查。第一被告人王振鬆對起訴書的指控,不予承認,並稱對他人“捅的大婁子”一概不知。其他被告人在法庭上指認了王振鬆對他們的指導、幫助。
法庭審理今天將繼續進行。(劉靜、趙玉章、黃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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