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法律事務部負責人今天在新聞發佈會上說,《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已經今年1月30日國務院第5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月4日朱總理簽署國務院令發佈,並將於4月1日實施。隨着該條例的實施,我國將在全國範圍內全力保護奧林匹克知識產權,確保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成功舉辦。
這位負責人說,爲保護奧林匹克標誌而制定和實施國家法律法規,這在世界各國中還不多見。即將實施的《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對奧林匹克標誌的保護水平在世界上是比較高的。它確定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奧林匹克標誌保護工作擁有行政執法權,依法查處各類侵犯奧林匹克知識產權的活動,這樣可以充分發揮行政執法部門的職能作用,具有中國特色。同時,奧林匹克標誌權利人或者利害關係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尋求司法保護。據透露,自去年11月北京市頒佈實施《北京市奧林匹克保護規定》以來,北京市已查處了一批侵犯奧林匹克知識產權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