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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盧旺達發生了慘絕人寰的種族大屠殺,全國1/7的人口死於這場劫難。同年11月,聯合國在坦桑尼亞北部城市阿魯沙成立盧旺達國際刑事法庭,對涉案人員進行調查和審判。到目前為止,已有約3000名嫌疑人受到審判,其中500多人被判處死刑,而涉案人員的身份也很復雜,有政府要員、新聞記者、神職人員,而更多的還是未成年人。
1.媒體成為殺人工具 新聞可以制造大屠殺?看起來是無稽之談,但在8年前的盧旺達,任何不可思議的事情都有可能發生。今年3月,兩名盧旺達前新聞機構負責人就坐上國際刑事法庭的被告席,他們的罪名是參與1994年的盧旺達種族大屠殺,並利用報紙、廣播等媒體進行煽動,使形勢更加惡化。
大屠殺開始前,他們旗下的廣播電臺就開始造聲勢:『你們這些圖西族的家伙必須清楚,你們只是血肉之軀,我們不會讓你們隨便殺害,我們要殺了你們!』屠殺進行期間,電臺又激勵胡圖族人不斷前進,告訴他們『圖西族人的墳墓還沒有填滿』。因為上述做法,這家電臺還被人們稱作『仇恨電臺』。
雖然辯方律師稱他們是無罪的,但此前在這家電臺任職的一名比利時播音員就被判處兩個12年徒刑,罪名是煽動盧旺達種族大屠殺。由此看來,這兩位負責人恐怕也難逃被判刑的結局。
與這兩名盧旺達廣播電臺負責人同時受審的還有盧旺達一份畫報的前任總編。
2.神父修女齊瘋狂
在人們眼裡,神父、修女都是樂善好施、反對暴力的代言人,但在盧旺達大屠殺中,他們竟然也加入到了制造血腥的隊伍當中。今年2月初,在意大利躲避了5年的羅馬天主教神父塞羅姆巴向盧旺達國際刑事法庭自首,他被控犯有種族屠殺和違反人權罪。
塞羅姆巴是胡圖族人,非洲人權組織稱,在大屠殺期間,他先是假裝幫助圖西族人到教區內避難,然後通知胡圖族民兵攻擊這些人。得知有圖西族人藏身於一所教堂內後,神父竟然下令用推土機摧毀這座教堂,2000名圖西族人因此喪生。該組織已安排了17個人指證塞羅姆巴神父,其中包括駕駛推土機的司機。
去年6月,兩名胡圖族修女被送上比利時布魯塞爾的重罪法庭(盧旺達曾是比利時的殖民地)。法庭指出,1994年,當5000名圖西族人到這兩個修女所在的布塔雷市外的修道院避難時,她們與胡圖族士兵合謀將這些避難者置於死地。最後,這兩個修女被比利時法庭分別判處12年和15年有期徒刑。
3.聯合國僱員不清白
2001年2月,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披露了一條消息,稱一名曾參與1994年盧旺達種族大屠殺的嫌犯卡利克斯特·梅巴拉什馬納仍逍遙法外,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他還在為聯合國效力!
迫於輿論的壓力,聯合國不得不在內部進行調查,結果發現他7年來一直為聯合國服務。就在此事件披露之時,他剛剛完成在盧旺達聯合國開發署的工作,正被調往科索沃,成為聯合國維和小組中的一員。
這件事是由聯合國的一名美國僱員揭發出來的。這名美國僱員說,自己永遠忘不了大屠殺期間,當時梅巴拉什馬納眼裡射出的仇恨目光和要『根除所有圖西族人』的誓言。據稱,梅巴拉什馬納曾親自組織殺害了就職於聯合國開發署的同胞僱員,只因他們是圖西族人。
4.一級戰犯罪責難逃
在所有參與大屠殺的罪犯中,那些策劃和指揮整個行動的頭目罪行最為嚴重。盧旺達政府2000年曾公布一份近3000人的種族大屠殺罪犯名單,並表示將嚴懲其中約1000名犯下種族屠殺罪行的一級戰犯。
2001年7月26日,一名沒有身份證件的男子在布魯塞爾機場以難民身份要求避難時,被比利時警方逮捕。警方後來發現,此人就是1994年盧旺達種族大屠殺的決策人之一、名單中的『一級戰犯』普羅泰斯·齊吉蘭尼拉左。他是盧旺達前總統哈比亞利馬納的內弟。大屠殺期間,作為執政的胡圖族強硬派領袖人物之一,他參與制定了對圖西族的大規模種族清洗計劃,並與總統的親信組成『阿卡祖』派,成為大屠殺的指揮中心。
5.檢察官竟是殺人犯
2001年5月,專門負責調查盧旺達種族大屠殺的聯合國國際刑事法庭總部裡來了幾名警察,他們逮捕了國際刑事法庭中持剛果(金)護照的檢察官維薩·薩米·巴哈蒂。警方的舉動引起了人們的種種猜測,怎麼檢察官也成了罪犯?
原來此人身上沾滿血腥。他的真名是西梅昂·恩沙邁西戈,盧旺達種族大屠殺期間,任盧旺達尚古古南部地區的檢察官,後來改名為維薩·薩米·巴哈蒂,搖身一變成了剛果(金)的公民,並若無其事地混入位於坦桑尼亞的盧旺達國際刑事法庭擔任檢察官達兩年之久。
5月19日,當法庭在調查取證時,有證人認出了恩沙邁西戈,並指證他曾經參與種族大屠殺。法庭立即對巴哈蒂進行調查,發現情況屬實。在法庭的請求下,坦桑尼亞政府將其逮捕。據稱,由於國際刑事法庭人事登記部門經費緊張,沒能力對每一名工作人員都進行深入調查,纔讓『壞人』混跡其中。
6.團結營裡的少年犯
據統計,在種族大屠殺中涉嫌殺人者多達十幾萬人,而且相當一部分還是未成年人。在盧旺達米索科山腳下,有個農業與動物管理研究所,這裡關押著許多參與了1994年種族大屠殺但尚不到承擔刑事責任年齡的少年犯,被稱作『團結營』。
當年那些參與大屠殺的孩子如今都已長成了青年。談起自己的殺人經歷時,他們就像在講述一件小小的交通事故,沒有任何感覺,因為當時大家都在這樣做。根據盧旺達法律,14歲以下兒童犯下刑事罪是不受法律追究的。但司法當局希望這些孩子能夠在法庭上指出『誰是殺害圖西族人的組織者』,因為屠殺發生時,他們都在場。
(李新)
盧旺達種族大屠殺(鏈接)
1994年4月6日,盧旺達的胡圖族總統哈比亞利馬納因飛機失事遇難身亡,許多胡圖族人認為這是一次圖西族策劃的謀殺行動,內戰因此再度爆發,並引發為圖西族與胡圖族間的部族大屠殺。歷時3個月的種族大屠殺共造成107.4017萬人死亡,這個數字相當於盧旺達總人口的1/7。其中,94%的受害者是圖西族人。
1994年11月,聯合國在坦桑尼亞北部城市阿魯沙成立盧旺達國際刑事法庭,專門調查審判這起大屠殺事件的策劃者、組織者、鼓動者及參與者。案件審理至今已有約3000名嫌疑人受到了審判,其中500多人被判處死刑。目前,仍有大約12萬人被關在監獄中,等待接受與屠殺有關的各項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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