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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爲“武漢第一鉅貪”的原武漢市城建委主任張克孝(正廳級),昨日受到法律嚴懲。
武漢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玩忽職守罪一審判處張克孝死刑,緩期2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據悉,在武漢市被判死緩的貪官中,張克孝是級別最高,涉案金額最大的一個。
法院判決認定,張克孝在擔任武漢市城建委主任及其他公司負責人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利,單獨或夥同其子張濤(另處)、其妻張渝銘(在逃),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335.6萬元、港幣300萬元及價值人民幣2.97萬元的勞力士手錶一塊,構成受賄罪。此外,張克孝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在沒有保障資金安全的情況下,擅自出借公款3000萬元港幣給其他單位使用,大部分資金沒有按時歸還,造成國有鉅額資金呆滯,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爲還構成玩忽職守罪。
鑑於張克孝犯罪事實嚴重、犯罪情節惡劣,法院作出前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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