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3月13日通過1397號決議,表示支持“巴勒斯坦和以色列兩個國家在一個地區、在安全和被承認的邊界內共存的遠見”。這是安理會自巴以2000年9月爆發衝突以來首次通過有關中東問題的決議,同時也是安理會首次以決議形式明確表示支持巴勒斯坦建國。這份決議草案是由美國提出的,巴以雙方雖然都表示歡迎,但是在中東和平問題上,這三國的利益交叉和衝突不可能僅僅因爲個別詞句和文件就獲得平衡和解決。 1.美要爲打擊伊拉克作鋪墊
值得注意的是,這份決議草案竟是由一向偏護以色列的美國提交的,這出乎許多人的意料。巴勒斯坦常駐聯合國觀察員基德瓦說:“這是長時間以來,美國首次在安理會有關中東問題上表現出如此積極的態度。”
分析人士認爲,美國做出這一舉動有其特殊的考慮。
自本輪巴以衝突爆發以來,阿拉伯國家以及國際社會紛紛批評以色列過度使用武力,要求安理會向衝突地區派出維和部隊或是軍事觀察員,遏止所有暴力行動。但是,美國以解決方案必須得到巴以雙方接受爲由,對類似提案多次使用或者威脅使用否決權,從而使有關國際維和部隊和軍事觀察員進駐的計劃胎死腹中,阿拉伯國家對此日益不滿。
現在,在美國對阿富汗戰爭趨於結束、對伊拉克動武提上日程的情況下,布什政府拋出支持巴勒斯坦建國的決議草案,這和老布什當年發動海灣戰爭一樣,都是想借着向巴以衝突提出新方案之機,換取阿拉伯國家對其軍事打擊伊拉克的支持。美國常駐聯合國大使內格羅蓬特明確表示,提交這一草案是爲了促進美國中東問題特使津尼定於14日在中東開始的斡旋努力。輿論同時注意到,目前在埃及訪問的美國副總統切尼已經開始其中東11國之行,爲美國向伊拉克發動軍事打擊作鋪墊。
2.巴以表態理由各不相同
以色列外長佩雷斯當天在一項聲明中說,以色列歡迎聯合國所做出的努力,特別是將“停止恐怖和煽動宣傳”列入協議條款。聲明說,以色列希望實現停火,局勢恢復平靜,並願意推動立即恢復中東和平進程,回到談判桌前,但聲明並沒有對決議中所提及的“巴勒斯坦國”一事發表評論。以外交部發言人邁克爾說,儘管以總理沙龍曾公開表示支持巴建國,但以方所講的巴勒斯坦國概念具有特定的含義。在以方的概念中,巴勒斯坦國只有在巴以雙方達成和平協議後才能建立,而且必須是一個非軍事化國家,不能成爲針對以色列恐怖活動的基地。與此同時,猶太和阿拉伯兩個民族之間的對抗與衝突必須結束。
而巴方歡迎安理會決議的理由是,決議再次表明了國際社會對巴勒斯坦的支持。阿拉法特的政治顧問拉迪納稱,這一決定是“積極的”,“因爲全世界都站在巴勒斯坦後面”。就連一貫對美國持批評態度的巴駐聯合國代表基德瓦也對決議表現出少有的歡迎態度。他說,決議有助於巴以地區局勢向好的方面轉化。巴方在倫敦的一位高級外交官表示,他希望安理會決議不僅停留在書面上,而是能轉化爲實際行動。
3.敘利亞不滿被美國搶功
作爲阿拉伯世界的一員,這次敘利亞在決議表決時投了棄權票,也引人關注。敘利亞常駐聯合國代表米沃拜在解釋該國投棄權票時說,這份決議“缺乏力度”,沒有涉及以色列佔領巴領土這個根源問題,未能客觀表述巴以雙方在長期衝突中遭受損失的實際情況,也沒有滿足阿拉伯國家提出的以色列戰時保護平民條款的最低要求。
12日,以軍向巴勒斯坦發動了自1982年黎巴嫩戰爭以來的最大軍事攻勢,一天之內竟殺害了30多名巴勒斯坦人,在國際社會引起強烈反響。聯合國祕書長安南也一改其慣有的溫和語氣,發表了迄今爲止措詞最爲強烈的講話,要求以色列停止對巴領土的“非法佔領”,“必須立即停止暗殺、過度使用致命武器、轟炸平民地區以及每天羞辱普通巴勒斯坦人等行爲”。
在這一背景下,敘利亞曾代表阿盟各國向安理會提交了一份決議草案,要求“佔領國”以色列遵守《日內瓦公約》中所包含的關於在戰爭期間保護平民安全的條款。但同以往一樣,“佔領國”和“日內瓦公約”這樣的字眼再次刺激了美國的神經。爲了扼殺敘利亞草案,扭轉自己的被動局面,布什政府很快也向安理會提交了一份決議草案,拋出此前已經提出的“支持巴勒斯坦建國”的主張。輿論認爲,敘利亞此舉很可能是爲了發泄對美國方面的不滿。
4.決議雖然積極卻失之空泛
與聯合國此前通過的第242號和338號決議相比,第1397號決議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是:首次提到了巴勒斯坦國。這清楚地表明,聯合國有關巴以問題的態度在原來基礎上又向前邁進了一步。分析人士認爲,這將對巴以局勢產生積極影響。其原因有二:
首先,這個決議具有相當的權威性。安理會是聯合國惟一有權根據憲章規定通過決議,同時要求全體會員國都有義務接受並執行的機構。迄今,人們所熟知的有關解決巴以衝突的安理會決議主要有兩個,即第242號和338號決議。其中第242號決議是在第三次中東戰爭後通過的,其主要內容是要求以色列撤出在戰爭中所佔領的領土,其中包括西奈半島、戈蘭高地、約旦河西岸、加沙地帶和東耶路撒冷;尊重並承認該地區每個國家在公認的疆界內生存的權力。第338號決議則是在第四次中東戰爭後通過的,主要內容是要求各方立即停止一切軍事行動,切實執行第242號決議中的全部內容,通過和平談判在中東建立公正、持久的和平。1988年,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宣佈接受第242號和338號決議,建立巴勒斯坦國。雖然,安理會剛剛通過的1397號決議的地位和意義尚無法同上述兩個決議相比,但對決議中所提及的有關要求,巴以雙方都有責任自覺遵守。
其次,決議採取了更務實的態度。巴以之間持續半個多世紀的對抗已經證明,雙方除了實現共存之外,別無其他選擇。阿拉伯世界必須接受以色列的存在,以色列也必須接受巴勒斯坦國這樣一個事實。現在,聯合國安理會以決議的形式,將以色列國與巴勒斯坦國在安全邊界內實現共存確定下來,無疑爲巴以今後的最終地位確立了基礎。
但輿論同時指出,該決議更多是在確立一些基本原則,並沒有具體的行動方案,因此對今後的巴以談判並不會直接產生作用。巴以問題的最終解決需要國際社會的幫助,更需要巴以雙方以及作爲主要調解人的美國作出切實的努力。
5.巴勒斯坦難以順利建國
1988年11月,巴勒斯坦全國委員會在阿爾及利亞宣佈,建立以耶路撒冷爲首都的、獨立的巴勒斯坦國。一個月後,巴勒斯坦國成爲聯合國觀察員,參加聯大事務。1998年,聯大通過阿拉伯國家的提案,提升巴駐聯合國觀察員的地位。儘管巴勒斯坦國得到絕大多數國家的承認,但它在聯大卻既沒有表決權,也沒有資格進入安理會。
巴方認爲,根據1993年巴以雙方達成的《奧斯陸協議》,其過渡自治應在1999年5月4日結束,此後在加沙和約旦河西岸建立獨立國家。但由於以色列的反對,這一計劃被迫推遲了三次。在克林頓執政時期,美國政府反對巴單方面宣佈建國。去年11月,布什總統爲了尋求阿拉伯國家對其反恐戰爭的支持,在聯大一般性辯論中正式表示,只要以色列的生存權利得到尊重,美國的中東和平計劃中始終包含建立巴勒斯坦國的設想。
儘管安理會13日對巴勒斯坦建國的設想予以肯定,但可以預料到的是,由於以色列的阻撓,一個有着疆界的巴勒斯坦國很難在短時間內出現。長期以來,沙龍堅持巴勒斯坦建國地點應選擇在約旦河以東地帶,即約旦境內;以色列對約旦河西岸地區和加沙地帶享有絕對主權。在出任總理後,他雖然在這一問題上有所鬆動,但表示接受巴勒斯坦國的前提條件是,其主權範圍只能限定在約旦河西岸42%和加沙地帶70%的土地上,對外邊界將由以方長期控制;同時,未來的巴勒斯坦國不能擁有軍隊,也無權與以色列的敵對國家簽署協議。13日,以色列外交部一發言人在評論安理會決議時則表示:“如果巴勒斯坦國是根據以巴協議建立的,如果它不擁有軍隊,不是恐怖基地,並能徹底終止猶太人與阿拉伯人之間的衝突,那麼大多數以色列人認爲建立這樣的國家不是個問題。”但巴勒斯坦建國到底是不是一個問題,恐怕只有事實才能說清楚。(李培春、劉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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