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昨天在香港立法會上針對有關議案發言時說,香港特區第二任行政長官選舉不僅有鞏固的憲法和法律基礎,而且具有很高的透明度。整個選舉過程符合《基本法》和有關選舉法律的規定,體現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而且得到香港社會各界的普遍肯定。
孫明揚說,負責選出第二任行政長官候任人的選舉委員會,是根據《基本法》附件一所定的方式組成,代表社會上不同界別的人士。選舉委員來自4個不同的界別,包括工商、金融界,專業界,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界,以及立法會議員、區域性組織代表、香港地區全國人大代表和香港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這4個界別又再劃分爲38個界別分組,其中來自35個界別分組的委員,都是透過選舉產生。其餘3個界別分組分別爲立法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宗教界界別分組。
孫明揚指出,由其組成方式可見,選舉委員會涵蓋不同界別,代表了香港社會各階層的利益。
孫明揚說,第二任行政長官選舉不僅有鞏固的憲法和法律基礎,而且具有很高的透明度。爲確保選舉以公開、誠實和公平的方式進行,整個選舉過程由選舉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督。爲配合《行政長官選舉條例》,選管會制訂了多項附屬法例,包括制訂選舉程序的規例,以規管有關行政長官選舉的各項安排。這些附屬法例都已經立法會審議並通過。選管會還制訂了一套選舉活動指引,闡述選舉的具體安排。在這次選舉中,選管會依法履行了有關選舉工程的各項職責,使選舉中的各項安排和程序符合《基本法》、《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和其他有關選舉條例的規定。
孫明揚說,中央人民政府在正式宣佈任命董建華先生爲香港特區第二任行政長官時指出,第二任行政長官候任人的產生過程符合《基本法》和有關選舉法律的規定,體現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而且得到香港社會各界的普遍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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