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湖北省房縣縣委做出決定:對去年私自加重農民負擔的8名鄉幹部和15名村幹部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其中:兩名副鄉級幹部和一名鄉土管所所長由縣紀委立案查處。
這些受到處罰的鄉村幹部巧立名目、私自加碼的問題是該縣去年9月至12月在全縣範圍內開展的4次農民負擔“拉網式”暗查中發現的,違規總金額達到240.3萬元人民幣。
爲維護農民負擔政策的嚴肅性,縣委、縣政府要求哪怕多收了農民1分錢也要全部清退到農民手中。各有關單位從去年9月開始,加緊清退。城關鎮花寶小學清退生平多收的59元學雜費;五臺林場金牛寺小學退還生平5元試卷費;白窩鄉黃堰小學、青峯、門古、軍店、中壩、榔口等6個鄉鎮的中心小學累計清退違規收費106萬元;沙河鄉一次性砍掉以資代勞款21.49萬元;縣供電公司清退在農網改造中向農民攤派的生活費等違規收費共計21.3萬元。據縣經管局介紹:到目前,全縣有關單位多收的240.3萬元違規收費已全部清退到農民手中,去年全縣農民人均負擔降至98.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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