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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這段不堪回道的往事已經過去兩年了。但對於6名淳安縣的婦女來說,這700多個日日夜夜仍然是揪心的,那一段被騙往阿聯酋的經歷像夢魘一樣,時時盤環在腦海。6人之中的呂彩仙對記者說:“這場噩夢,在我的腦海裏,永遠也洗不掉!”
她們的身心倍受傷害,她們的孩子也因爲沒錢而上不起學。兩年了,她們還沒有得到應有的賠償。
2000年2月,據稱在阿聯酋春風得意的方春芬打電話到家,讓母親幫助物色幾位30多歲的婦女,去阿聯酋。37歲的汪英娟是其中的一位。她的母親與方春芬的母親很熟。一天,方母來到汪家說:“英娟,我家春芬在國外錢賺了不少,現在那邊需要幫手,你願不願意過去。一年賺個10萬元沒有題。”
汪英娟在千島湖邊租了一個大排檔,生意一直不錯。聽說國外待遇這麼好,也動了心。但是自己大字不識幾個,這出國能行嗎?
方母說:“你不要有顧慮。春芬她妹妹都要過去了,現在只有6個名額,你要把握住機會。只要交35000元錢就可以辦理好一切出國手續了,而且包你賺大錢。”
不久後,方春芬也回到家裏。她向呂彩仙、王雪琴等講述自己在阿聯酋賺大錢的經歷。呂彩仙是方春芬最好的朋友,由於家裏剛好買了房子缺錢,就有了出國賺大錢的想法。而王雪琴家裏則經營着一個效益不錯的廢品回收站,但是想到出國後一年賺的錢是自己在家掙的十幾倍,當下也就心動了。
相繼還有孫美麗、餘新萍加入了出國的行列,加上方春芬的妹妹一共6人。
一份合同讓幾位準備出國的婦女吃了定心丸。合同是這樣的:甲方是阿聯酋林氏中餐館,乙方是一對外服務公司。在合同上的第二款上寫着,應甲方要求乙方同意爲其續派收銀員一名、餐廳領班一名、服務員三名、勤雜工一名,於四月底前到阿上崗工作。另外,合同上對幾名外出婦女的工種及相應待遇還作了明確規定:收銀員、餐廳領班500美元/人、服務員400美元/人,勤雜工360美元/人。
幾名婦女開始舉家借錢,湊足了35000元,拋下自己的小孩,4月中旬,向着她們夢想中的阿聯酋出發了。
還有更多的人在上當
情況的嚴重性是不容忽視的。以各種高薪工作爲名赴阿聯酋的婦女現在已不在少數。汪英娟等人說,就她們所知道的,目前淳安有20多人受騙,其經歷與她們都差不多。有些人都已經被迫賣淫,這些受害者現在不敢站出來說話,因爲這是丟人的事,另外,既使把騙她們的人告上法庭獲賠的機會又有多少,她們也根本沒有底。而且這些婦女大多是農村人,沒有錢。她們希望汪英娟等能轉告記者,如果汪英娟她們能有辦法獲得賠償,她們也會採取同樣的措施的。
類似事情並不僅僅只發生在淳安縣。1999年12月8日,張家口市7姐妹被騙往阿聯酋逼迫賣淫,此案當時在國內引起重大反響。汪英娟等表示,她們還在等待有關部門對方春芬的判決結果。如果判決後,她們得不到應有的賠償,她們將起訴行騙者,要求精神賠償,以維護她們的合法權益。同時,她們也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告戒當地其他婦女,不要再上當受騙。據瞭解,胡玉英已拿出1萬美元,分還給了受害者,然而,受害者的身心創傷是怎麼也無法彌補的。
令人憂慮的現狀是,一些被騙者聽不進汪英娟等婦女的話,在高薪誘惑面前,仍然有人上當。汪英娟說,她一位朋友的小姐妹去年也準備去阿聯酋,她前去規勸,卻遭到對方的嘲笑,認爲她是因爲沒有本事纔回國的。後來,那位小姐妹我行我素去了阿聯酋,至今沒有消息。
做人應該善良、誠實、勤勞!
“其實,這不僅僅是一種簡單的社會現象,它暴露出來的是我們整個社會羣體的心態問題。”昨天上午,記者就淳安婦女被騙阿聯酋一事,專門採訪了浙江省社會學學會祕書長楊建華先生。
楊建華先生指出,方春芬等人最初作爲受害者,不但沒有反思自己上當受騙的原因,拿起法律武器去追究騙人者,反而以同樣的方式去騙取善良人的錢財。她正利用了人們的淳樸、善良心理,將自己的不幸嫁接到她人身上,進而獲得利益,對自己進行補償。這充分暴露了潛伏在她內心的陰暗以及不善的心理。
對於方春芬等的做法,法律自當會給予應有的懲罰。同時,在淳安這樣一個小城中,甚至在現在這個社會中,人們使終有一種浮躁的心理,一種想一夜之間暴富的心態。只要這樣的心態存在,那麼,上當受騙的事不僅不可能消除,而且還會屢屢出現。
天上不會掉下餡餅,這是毫無疑問的。要收益,必須通過誠實的勞動,紮實的工作。人活得越本份越幸福。不要在不切實際的幻想中,獲取利益。人要有本色——善良、誠實、勤勞!
阿聯酋景色秀美。然而,對這幾名婦女們來說,面臨的將是一場劫難。
孫美麗說:“方春芬把我介紹給一個老闆娘。我跟老闆娘去工作的地方,到二樓一個房間內,等了一會,進來一個老頭。這老頭一進來,就把身上的衣服全脫光了。我嚇了一大跳,就叫老頭把一塊白布包在身上。老頭讓我幫他按摩。大概過了20分鐘,那老頭竟要讓我和他那個,我一聽就吐了。就不顧一切的跑了回來。我跑出來以後,在外面找了幾天工作,卻沒有找到。”
“沒有辦法,我又去求方春芬幫我介紹工作。雖然知道方春芬是騙子,但是我在阿聯酋人生地不熟,就只能靠她。”
餘增萍是受害最深、也是年齡最小的一位,當時只有22歲,不符合30歲的年齡要求。她的護照還是冒用他人的身份證弄到手的。她記錄下了自己出國前後的遭遇:
“我是4月18日跟着方春芬出國的。我們在杭州住了兩個晚上,在北京住了三個晚上。到了阿聯酋的頭一天,方春芬就要我們交房租,還向我們拿錢,說這是工作介紹費。我們給了她房租費和介紹工作的費用共250元。過了兩天,她就介紹我去按摩院工作。”
“方春芬說,這家按摩院是很正規的,是酋長的祕書開設的,工資很高,所以介紹費也比較高,要100美元。剛一進去,他們就發給我兩個避孕套,這下我才知道這是妓院。當時我要走,卻又不敢,門口有幾個人高馬大的打手把關。和我在一起的還有呂彩仙。我和呂彩仙看到這些情況後,就開始哭,我們一哭,那裏的老闆就罵我們,非得叫我們出去接客。我們一直裝病,我們在裏面一直裝了三天病,纔出來。我們出來後,方春芬又把其他兩個人介紹過去,而且狠狠地說,非得讓她們呆在裏面一個星期,不然就不能出來。一到裏面,他們就把婦女們的護照給扣在那裏了,從而挾制婦女們賣淫。”
同方春芬一樣騙人出國的胡玉英(1999年10月份騙了6名婦女出國)曾對自己帶出去的6名婦女說,在阿聯酋只有賣淫一條路可走。而這幾位婦女同樣告訴記者,在當地那麼多受騙的婦女都被迫在妓院賣淫。她們說,餘增萍其實並不是如她自己所寫的未被逼賣淫,幾天後,因爲身上沒有了錢,就被迫賣淫了。就是方春芬的妹妹,也沒能逃脫賣淫的命運。
後來,這批婦女先後在當地一些華人的幫助下逃回了國內。
誰來防止同樣的事情再次發生
對於受害者來說,這是刻骨銘心的災難。而據記者瞭解,事實上,這已經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的怪圈,一個個騙局的實施者竟是當初的受害者。
方春芬自身也是個受害者。1999年9月,淳安縣汪宅鄉齋塘村的胡玉英披金戴銀的從阿聯酋回國,一時間,成了小村裏的新聞人物,在當地,她的號召力很強。
1999年10月,胡玉英稱能在阿聯酋安排10萬年薪以上的工作,並且,工作之餘還可以推銷小商品發大財。要求每人交納35000元人民幣後,把方春芬等6名30出頭的婦女騙往阿聯酋。到了阿聯酋,胡逼迫這些婦女賣淫。這一批出去的6名婦女中,其中一名已下落不明,兩名婦女的家庭已經破裂。還有兩名,現在正辦理離婚手續。而方春芬則蹲在淳安縣看守所裏。
到了阿聯酋明白自己上當受騙後,方春芬的心一下子變得狠毒起來。她開始效仿胡玉英,去欺騙家鄉的婦女出國。
受害人王雪琴說:“當時,我在阿聯酋的時候,覺着回去也沒有臉了。”看不見希望的她差點被方春芬說動心,險些也走上了坑蒙拐騙的道路,是良心的遣責讓她放棄了這個惡念。而餘增萍則徹底走上了胡玉英、方春芬的道路,她用同樣的方式騙了3名婦女出國,又把自己的姐妹同胞推進了火坑。文中除方春芬、餘增萍、胡玉英外,其他婦女均爲化名
在淳安的大街小巷行走,你不時會聽到出國勞務招工的信息。這些招工信息是淳安千島湖國際勞務有限公司推出的,就是這家公司幫着汪英娟她們辦下了各種證件。據汪英娟說,現在她們獲得了該公司5500元的賠償。在淳安新安街該公司樓下的出國謀職信息欄中,記者看到大量介紹各種國外的勞務信息。該公司一位員工告訴記者,現在該公司有赴阿聯酋的工作,職位是某餐廳的管理經理。
當記者向該公司瞭解發生在汪英娟她們身上的事情時,一位自稱姓徐的負責人對記者說,此事公安機關還在審查,在未審查清楚之前,他們不能對此做出答覆。對於記者其他的詢問,他很乾脆地說:“無可奉告!”
3月14日下午,記者來到了淳安縣公安局。據公安局刑偵科汪榮福科長介紹,公安局已將方春芬案件移送檢察院,正準備起訴。現在,方春芬被關押在淳安看守所裏。他說,在辦理簽證的手續上,有關部門存在違規行爲。
據瞭解,2000年9月4日,胡玉英以詐騙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而餘增萍也以同樣的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浙江信遠律師事務所王紅良律師指出,按照當事人所描述的情景來看,方春芬等應該已經涉嫌強迫賣淫及組織賣淫罪。
然而記者在採訪時卻發現,一個行騙者僅僅是以詐騙罪被起訴,其量刑上並不足以警醒其他行騙者。而汪榮福科長說,逼迫賣淫等事實證據,無法查證。原因是,這是一起跨國案,如果要查證必須要有外交途徑,同時,這個案子從某種意義上講並不是個大案子,花這麼大的精力去取證,成本吃不消。
到目前爲止,除了告戒婦女們不要輕信高薪利誘外,還沒有更好的方式來防止類似事情的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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