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一對夫妻從某電器公司購買一臺某品牌彩電根本無法正常收看,維修部門接連爲他們換了三臺電視機,仍然不能解決問題。夫妻二人將該電器公司和生產廠家告上法庭。一審法院判決原告返還被告方電視機,被告退還原告所購電視機款並賠償部分誤工費。原告不服並提起上訴,昨天上午,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了此案。
本案上訴人一方的代理律師認爲,電視機廠維修部門幾次調換電視機仍不合格,這是一種地地道道的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欺詐性質的違法行爲,並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於一審法院對此未予認定,故提起上訴,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改判。被上訴人一方的代理人則表示,被上訴人實施欺詐行爲是沒有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的。【記者王京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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