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手記
接受採訪的各方尖銳對立,但卻有一個近乎共同的說法:我熱愛教育事業,我不是爲了錢,我是在獻愛心。
但是獻愛心獻出了這麼多是非甚至官司,我就被愛心鬧糊塗了,然後我對“獻愛心”產生了警惕,深入核心一看,無非還是利益問題。
所以,純用愛心構築的保障體系肯定是不牢固的,過於強化獻愛心的毫不利己專門利人也容易使愛心走入誤區,有些行爲只要對社會有益且合法,我們未必要追問愛心後面是否還有名利心,而一旦違法,獻愛心也絕不能成爲逃避或減輕懲戒的理由。
具體到這個事件,實在有着比較複雜的人際關係和曲折內幕,等着法庭能給審理清楚。但外來人口子弟的上學問題,是全國各大城市中的普遍問題,不是訴訟所能解決的。漂泊的孩子需要一張固定的書桌,希望那張書桌能穩定於體制保護下而不是單純的愛心庇護下。
侯逸民搞研究、經商還曾經參政,頭銜不少,得到的榮譽也不少。侯逸民頭上的最新光環叫“愛心房主”。
他獻的愛心,是他公司的1400平方米廠房。侯逸民於去年7月把廠房無償出借,支援一所外來工子弟學校辦學。而那所學校,在遷入侯逸民提供的校址以前,就因其是南京市第一所正式註冊的打工子弟學校身份而備受青睞。
三個月後,廠房連同公司的股權一起易手,新的法人代表侯倍佳自稱直到今年年初才發現自己名下的公司廠房已被前任獻了愛心,幾經協商無效,憤而在校園內砌牆圈地,又於近日把侯逸民和學校一起告上法庭,指控雙方惡意串通、侯逸民沽名釣譽。
自以爲因獻愛心而當被告的侯逸民大呼委屈,認爲自己的愛心被校長利用,並稱學校所屬建鄴區的有關管理機構,在外來工子弟學校的辦學方面有很多不爲人知的黑幕。
而學校校長也因砌牆圈地一事把侯逸民告上法庭,校長祝老太亦爲自己鳴冤,指稱侯逸民無償出借廠房目的不純,且二侯爲父子關係,此番作爲系惡意串通,以達到毀約收回校舍的目的。
“愛心”後面的說法枝蔓橫出,真相撲朔迷離。
■1400平方米廠房無償出借變校舍
59歲的侯逸民自我介紹,首先是副教授,然後是上屆南京市人大常委會委員,接下來是南京非公經濟的代表人物之一,下海後領取了南京私企的001號執照,還有諸多,不願細數。
關於公司廠房無償出借,侯逸民願意細說。說是自己歷來支持辦教育,無力親身興學,願以房產支持有志辦學者。而公司廠房無償借給學校之前,曾被南京某廠以年租金24萬元的價格租用三年。房子空下來後,他曾許諾,誰要用於辦學,他無償出借不求回報,否則,租金照收。
去年7月,有某校畢業生找他要房辦學,遂去南京市建鄴區社會力量辦學辦公室申請,該室葉姓主任說,不行,一個不批。
過些日子,葉又說,你要無償出借房子辦學,給你介紹一個好的,便是69歲的祝老太任校長的南京興隆外來工培訓學校。
去年7月14日,侯與該校簽訂“無償借校舍簽約書”,內稱,“侯逸民先生爲外來工子弟小學教育事業的發展獻愛心,將坐落在興隆路河南后街46號的1400平方米私房自願無償借給我校,時間到拆遷爲止。”
侯逸民說,他把廠房無償借給學校,在學校不擔任職務,不負擔責任。
這些在簽約書裏有所體現。而沒有體現的是,侯逸民希望學校每年返還他兩萬元,用作尊師、獎優、扶困資金。
這兩萬元爲何沒出現在簽約書裏,侯說他輕信了校長祝老太的口頭承諾。
後來,興隆外來工培訓學校下屬的河南村外來工子弟小學遷入了整修改造過的廠房。
■天上不會掉餡餅
無償出借是否意在謀取更大回報
侯逸民說,儘管他對學校管理的混亂有所耳聞,但從沒插手過學校的事情。祝老太答應給的兩萬元一直沒給,反而是他還替學校支付了3萬多元。但原定用兩萬元實施的獎勵扶困沒有兌現,他因此也落些埋怨。
那麼,導致矛盾激化的到底是什麼?
祝,69歲,當地人都稱她爲祝老太自我介紹從小欽佩武訓辦學,當兵復員後當了老師,也是爲圓童年夢。先後獲得過省優秀輔導員稱號和全國首屆星星火炬一等獎章。
採訪祝老太時她在醫院裏,自稱是因糖尿病住院。祝老太談起辦學中的凡此種種頗激動,甚至有點欲罷不能。
關於侯逸民無償出租廠房助學,祝老太稱“天上不會掉餡餅”,提醒記者注意簽約書中“時間到拆遷爲止”一句。
祝老太說,這裏面有個背景,就是傳說南京的奧體中心建設要徵用河南村一片的土地,而有關拆遷規定中稱,拆遷涉及學校,必要還一個學校,還要有所補償。侯逸民必是看中了這點,因此當時急着把房子借給我們,他想鑽國家的空子。
祝說,到了去年12月,奧體中心確定建址,與河南村無關。今年1月2日,侯逸民就打電話給河南村外來工子弟小學校長楊曉靜,讓學校搬走。
而侯逸民並不認同祝老太對他的目的的質疑,他說,假如這個廠房不用於辦學,拆遷時我拿上兩三百萬拆遷補償豈不更合算?我既然用於辦學,即使拆遷,還我一個校舍我還是要辦學。
同時,河南村外來工小學校長楊曉靜也否認了侯逸民打電話讓學校搬走的說法,她說侯打電話是要那兩萬元。
■公司股權轉讓,新房主不願
用自己的鈔票獻別人的愛心
奧體中心的定址和後來的矛盾激化是否有關,當事人的動機無從考據,訴訟裏可以作爲證據的,是去年10月裏侯逸民主持的一次公司股權轉讓。
在股權轉讓之前,侯逸民是南京建通倉儲有限公司和南京建通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大股東、法人代表。而去年11月5日由南京市工商局核發的後者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上,後者公司的法人代表變成了侯倍佳。
於是問題來了。侯逸民無償出借的廠房,現在是侯倍佳名下的南京建通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資產,侯逸民是否在用別人的資產獻自己的愛心?
侯逸民說,在股權轉讓時,侯倍佳已同意繼續無償出借這1400平方米廠房。
侯倍佳的律師曹雙喜稱,我從來不知道侯倍佳有同意之說。
而侯倍佳對此的回答頗爲含糊,稱好像聽說過,但不是瞭解得很細,也不知道是完全免費出借的。
不管侯倍佳對此是否完全知情,對於這房子的討價還價確是從今年1月份開始了。
2月17日,侯倍佳派公司經理張志祥與祝老太、楊曉靜等人談判,達成幾點口頭協議。
張志祥向記者確認了這次談判達成的協議內容。
協議內容在侯倍佳的起訴書裏是這樣敘述的:1.第二被告(南京興隆外來工培訓學校)負責交納青苗費;2.曾經承諾給付第一被告(侯逸民)的首付兩萬元,改交原告(侯倍佳);3.本學期交付的4萬元也改交原告;4.房屋使用暫定半年,屆時再行協商。
■口頭協議不兌現
新房主要無條件收回校舍
協商內容沒有簽署書面協議,侯倍佳的談判代表張志祥說,老師說的話我們很相信,所以沒簽書面的。
但是,校方很快不認這個口頭協商內容了。
侯倍佳覺得自己這個法人代表當得挺窩囊,又細看了侯逸民當初和學校籤的約,發現上面只提了出借房子,沒說出借院子裏的場地。於是,他準備在院子裏砌牆蓋房。
牆砌了1米高,把操場都占上了。校長楊曉靜告訴記者,砌牆的人說是侯逸民讓乾的,於是學校就把侯逸民告了。法院很快下達了民事裁定書,然後監督民工拆除了圍牆。
既然學校不執行口頭協議,到了3月5日,侯倍佳乾脆把侯逸民和興隆外來工培訓學校告了。因爲借用房子的雖然是河南村外來工子弟小學,和侯逸民籤協議的卻是該校的上級總校興隆莊外來工培訓學校。
侯倍佳說他主要目的是告侯逸民。訴訟請求主要有:1.確認兩被告簽署的“無償借校舍簽約書”無效;2.返還佔用的房屋並賠償因佔用房屋給他帶來的經濟損失;3.恢復擅自改動房屋結構的原狀並賠償損失。
相比前述口頭協商內容,這份起訴書要求把房子無條件收回,已經不給侯逸民及學校留絲毫餘地了。而侯倍佳的律師曹雙喜說,侯逸民當初與學校的簽約書是私下裏籤的東西,在法律上不生效。
連侯逸民也說,這個官司,侯倍佳必贏無疑。
■是否父教子用獻愛心
贏得政治上的回報
侯逸民認爲自己必敗,但看上去,他並不爲自己可能發生的敗訴擔憂,讓記者想起祝老太言稱,侯逸民和侯倍佳父子是串通一氣想要回房子。
侯倍佳的律師也說侯逸民和侯倍佳是父子,但侯逸民不承認侯倍佳是他兒子,只說是一個遠房侄子,而侯倍佳反問記者:是什麼關係重要嗎?關鍵是,不管什麼關係,我都要代表公司利益說話。
侯逸民說,我若真的反悔想拿回房子,根本不需借侯倍佳之手。
記者在南京採訪三天,和侯逸民談了三次,話鋒一步步逼近獻愛心的實質。在最後一次交流中,侯逸民說,即使侯倍佳官司打贏了,他也可以說服侯倍佳把收回去的房子拿出來獻愛心,侯倍佳肯定要把學校繼續辦下去。
記者直言,你把獻愛心行爲轉嫁於侯倍佳已經不合適,假如侯倍佳官司打贏了,房子自然名正言順地在他的公司名下,獻不獻愛心,侯倍佳自己有權決定。
侯逸民說,不然。房子如果出租,按過去的標準是年租金24萬元,但這24萬元對侯倍佳並不重要。
記者追問,什麼重要?
侯逸民坦率地說,我現在已經功成名就了,但侯倍佳還在創業,他應該獻愛心,獻愛心也是有回報的,政治上的回報,贏得政治上的聲譽就贏得一切,如果看得遠些,應該認清這一點。
而侯倍佳實際上並非看不清。侯倍佳說,我願意獻愛心,但要看是在什麼條件下獻愛心,我不能讓別人用我的鈔票獻他們的愛心。現在是市場經濟社會,不能別人沽名釣譽出風頭,我什麼都沒沾上。
記者問,假如官司贏了,可能再將這房子投入教育嗎?
侯倍佳說,也未嘗不可,但要讓我名正言順地做。
■外來工子弟小學
是否存在資源壟斷
在這個“獻愛心”引起的事件中,還有另外一條脈絡。將和侯逸民同樣站在侯倍佳被告席上的祝老太,有可能面臨另一場訴訟。而侯逸民也反覆強調,他以後還要辦學,但絕不會再和祝合作。
祝老太執掌校長大權的興隆外來工培訓學校下轄5個外來工子弟學校,共有在校學生2000多人,侯逸民說,祝老太獨攬建鄴區外來工子弟小學辦學大權,搞資源壟斷,而且所辦學校還存在剋扣學生伙食和鼓勵學生作弊等行爲。
現在南京雨花區良山外來工子弟小學任校長的徐延俊說,他們曾欲在建鄴區辦外來工子弟小學,得到當時建鄴區教委某領導的口頭同意,於是開始整修教室,招收學生,同時到建鄴區成教辦社會力量辦學辦公室去申請許可證。未料想,該辦鄧主任和葉主任堅決不準辦,說不讓外地人來辦學,併到學校門口貼取締通知,然後派人接管學校。徐延俊說,後來他到雨花區申請辦學,很快就批了。
而曾在興隆外來工培訓學校下屬東林村外來工子弟小學任校長的孫芳珍說,她這個校長簡直就是傀儡校長,一不管錢,二不管賬,祝老太公開號召搞學生的伙食費節餘,節餘下來的錢一供教師吃飯,二供教師發獎金,三是上繳總校。小孩每人每月交55元的伙食費,學校130名學生在校吃飯,一學期竟從伙食費中剋扣4000多元上繳。
孫芳珍說,我幹教育不是爲錢,是爲了獻愛心,看見那麼多外來工子弟無學上或者上不起學,好心痛。
記者問孫芳珍,不管是否祝老太叫你們剋扣學生的錢,錢也是你們扣的、吃的,就心安理得?孫說,錢是會計直接扣的,我們不用,就都上繳了。另一個老師說,我們一個月這麼點錢,如果吃自己的工資,生活都保不住。
但祝老太拒不承認學校教師在吃學生的伙食節餘,她說這是有人造謠,她說教師的伙食費還有獎金什麼的,都是總校下發。祝說也不存在什麼壟斷,因爲有規定辦外來工子弟小學必須是本地人。
現在孫芳珍已不在祝老太的手下任校長,她說準備起訴祝。而祝稱,孫的問題多多,她也掌握了很多證據,而且她當初着力培養孫,真是瞎了眼,看錯了人。
■漂泊的孩子該從何處
得到一張穩定的書桌
準備以不同形式狀告祝老太的人都提到一個細節,祝的女兒葉就在建鄴區社會力量辦學辦公室工作,因此祝老太擁有特殊的辦學特權,因此外人很難插足建鄴區外來工子弟學校的辦學。
記者到建鄴區社會力量辦學辦公室去,葉不在,另一位鄧主任也不在。問祝老太和葉的關係,辦公室的人也稱不知道,有人反問記者,一家子在教育戰線工作的多了,有什麼關係嗎?
祝老太承認這事,但說女兒就是個臨時工,說“我只認組織關係不認私人關係”。
建鄴區教委主任林長才確認,南京市大部分外來工聚居於建鄴區的城鄉結合部,因此很多外來工子弟小學在建鄴區的城鄉結合部應運而生,管理上比較混亂,有些學校軟件或硬件不具備,甚至有的攜學費而逃,後來這些學校基本都被依法取締了。
林主任否認了外來工子弟小學必須由本地人辦的說法,但說審批手續會非常嚴格,絕非哪個個人可以操縱,因此不會有什麼壟斷。
記者問,區社會力量辦學辦公室是第一道關,假如有人的辦學申請從那裏就被非正常卡住了呢?
林主任說,這種情況倒是值得注意。
林說社會力量辦學辦公室是教委的一個下屬機構,各方面和教委的聯繫都不緊密,他不知道葉和祝的母女關係,可以去問一下,如屬實,她們之間的工作關係確實不太合適。林主任說葉不是教委的正式人員,屬於建鄴區電大的工作人員,在社會力量辦學辦公室幫忙。
林又說,每年都有很多外來工爲子女上學問題找教委,這個問題確實是城市發展中值得注意的新問題。
外來工子弟的上學問題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徹底解決的,但現在官司已開庭在即,一旦侯倍佳的公司勝訴,南京市建鄴區河南村400名外來工的孩子,又該去何處上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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