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官員昨天與爭取居留權人士會面後重申,香港特區政府會依法處理所有居留權個案,不會給予爭取居留權人士任何特赦安排。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入境事務處及社會福利署官員今早與爭取居留權代表及組織進行第十一次會面。
會議上,保安局副局長黃偉綸呼籲爭取居留權人士保持冷靜,並理性地接受法院的裁判。他再次呼籲所有爭取居留權人士考慮利用內地有關方面作出的“寬限期”安排,自願返回內地。
據悉,根據這項安排,在今年1月11日至3月31日寬限期內,自願返回內地的涉及居留權訴訟的有關人士及他們未滿18歲的子女,內地公安當機關不會對他們非法進入香港或逾期留港作出追究。
黃偉綸說:“3月31日後,香港特區政府會採取適當行動,依法遣返無權留港人士。”
他說,一直以來,香港特區政府已爲爭取居留權人士提供合理及可行的協助,並已在今年1月10日終審法院判決後加強有關工作。特區政府還就單程證計劃,向內地有關方面反映意見及商討改善措施。
至於有個別人士誤以爲只要在港匿藏達7年即可享有居留權,黃偉綸強調,根據《入境條例》,非法入境或逾期逗留人士在港逗留期間,不會被視爲通常居於香港。因此即使他們勉強在港逗留7年或以上,亦不可以享有居留權。
據瞭解,自今年1月10日至今,已有超過2000人向入境處領取識別函件,表示願意自行返回內地,其中接近1400人已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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