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近日發出《關於清明節期間廣泛開展殯葬法規宣傳活動的通知》,要求各地以“殯葬法規、殯葬服務進社區”爲專題,廣泛開展宣傳活動,使殯葬管理的法規和政策深入人心,使殯葬改革和現代文明殯葬服務的理念爲廣大羣衆所接受。
通知強調,要充分發揮殯葬服務設施在殯葬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各地要抓住清明節的 有利時機,充分發揮殯葬服務單位寓宣傳於服務的功能作用,努力做到在爲羣衆提供服務的同時,引導羣衆文明節儉辦喪事。
通知提出,要加強對殯葬服務設施的監督和管理,爲羣衆提供文明優質高效的服務。各級民政部門要對殯儀館、骨灰堂和公墓等羣衆集中的祭祀場所進行檢查,落實各項安全防範和交通疏導措施,嚴防火災和人身傷亡事故發生,及時堵塞漏洞,防患於未然。
我國尚有1500個縣市末建殯儀館
我國目前有近1500多個殯儀館(火葬場),即平均每100萬人纔有一個。根據我國行政區劃設置,尚有1500個縣(市、市轄區)未建殯儀館(火葬場)。針對這一情況,民政部有關負責人提出,要加快殯葬事業發展的步伐,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滿足人民羣衆日益增長的對殯儀服務的需求。
據統計,我國每年死亡人口800多萬。妥善處理喪葬事宜,使死者得到安息,生者得到慰藉,是牽涉到千家萬戶的事情。我國的殯葬業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建立和發展起來的,一直處於行業壟斷和封閉狀態,其管理體制、運行機制、服務方式等遠遠落後於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落後於社會文明發展進步的步伐和人民羣衆對殯儀服務的實際需求。隨着我國老齡人口的增加以及人口老齡化速度的加快,這一問題將更加突出。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說,“十五”期間,民政部門將繼續深化殯葬改革,加強規範化管理,實現殯葬事業健康、有序、快速發展。
新聞背景:我國的殯葬改革
殯葬工作作爲國家社會公益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自新中國成立之初就得到了黨和國家的重視。1956年4月27日,毛澤東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簽名倡導火葬,掀開了新中國殯葬改革史上嶄新的一頁。
葬法改革和葬禮改革是殯葬改革的兩個重要組成部分,葬法改革就是推行火葬,改革土葬;葬禮改革就是要革除喪葬中的封建迷信和大操大辦等陳規陋習,實行文明節儉辦喪事。推行火葬是殯葬改革的方向和核心。
我國的殯葬改革主要經歷了兩個階段:一是倡導階段。從新中國初期到1984年,殯葬改革的主要工作是大力宣傳和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共產黨員應簡辦喪事、帶頭實行火葬的報告》;二是法制階段。1985年國務院頒佈了《殯葬管理的暫行規定》,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第一個殯葬管理法規。1991年,中共中央發佈了《關於黨和國家高級幹部逝世後喪事改革的通知》。1997年,國務院頒佈了《殯葬管理條例》。民政部作爲負責全國殯葬管理工作的政府部門,從1990年起,就殯葬改革、殯儀服務、公墓的管理與建設、殯葬設備和喪葬用品的生產銷售等方面,先後制定發佈了29個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到目前爲止,大多數省、市發佈了殯葬管理條例或辦法,大部分地、縣和鄉鎮制定了殯葬管理的有關規章。同時,許多地方建立健全了殯葬管理機構,加強了殯葬管理隊伍建設,加大了執法力度,以保證殯葬管理法規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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