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的一場強沙塵暴,讓北京市民真切體會到綠色環保對生命的重要意義,也激起人們的環保意識。沙塵過後,更多的市民開始反思,應如何通過法律的方式和途徑保護生態環境,減少沙塵暴的危害。就此問題,記者今天走訪了國家林業局防沙治沙辦公室副主任、高級工程師曹清堯。
據曹清堯介紹,爲全面防沙治沙,儘快遏制土地沙化的趨勢,今年1月1日我國正式頒佈和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它不僅是我國,而且在全世界也是第一部防沙治沙方面的立法,它對減少土地沙漠化和沙塵暴對我國的危害具有重要的意義。
我國是世界上受風沙危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日益加劇的土地沙化,致使生態惡化,不斷吞噬人們的生存空間,嚴重製約了經濟的發展,已成爲中華民族的心腹之患。20世紀末,我國沙化土地面積達174.3萬平方公里,佔國土面積的18.2%,且以年均3436平方公里的速度擴展。近年來,我國北方地區連續發生較大的浮塵、揚沙和沙塵暴天氣,頻率之高、範圍之廣、強度之大都爲罕見,給我們生態建設敲響了警鐘,也說明了土地沙化形勢嚴峻。防沙治沙,已爲國人關注、令世界矚目。
造成我國土地荒漠化、沙化並加速擴展的原因有近幾年氣候變暖、氣候持續乾旱等自然因素,但人爲因素不容忽視,主要包括五個方面。一是過度放牧,大面積草地沙化、退化主要是過度放牧造成的;二是濫挖、濫採,這是局部地區土地荒漠化、沙化擴展的重要原因;三是濫墾,5年間在固定沙地及草地上開墾的耕地面積達1.7萬平方公里,其中有近一半面積變成流動和半固定沙地;四是水資源的濫用,由於大規模開採地下水,使地下水位急劇下降,導致大片沙生植被幹死,沙丘活化;五是亂採礦造成的土地沙化也比較嚴重。
曹清堯指出,過去我國沒有一部防沙治沙方面的法律來規範人們和企業的行爲,因破壞生態環境,導致土地沙漠化的事件時有發生。防沙治沙法的實施,使防沙治沙這項功在千秋的工作具備了強有力的政策依據和法律保障。根據防沙治沙法,國家林業局出臺了《全國防沙治沙規劃》,按照規劃,到2010年,我國將基本遏制重點地區沙化擴展趨勢,在急需治理的地區土地沙化實現逆轉;到2030年,全國沙化土地逐年減少,60%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到2050年,使凡能治理的沙化土地基本得到治理,在沙區建成比較完備的生態體系,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
據瞭解,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防治荒漠化和防沙治沙工作。1997年江總書記發出“大力植樹造林,綠化荒漠,建設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區”的號召。近年來全民生態意識的提高和防沙治沙法的實施,爲當前防沙治沙工作提供了一個極好的歷史機遇。以實施防沙治沙法爲契機,依法保護和建設沙區植被,防止新的沙化土地,遏制沙塵暴,減少其危害程度和頻率已爲時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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