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近千次的價格聽證會,單從數量上就可感受到中國在價格制定方面的政務公開、決策民主的進程在明顯加快,也表明中國政府對待加入世貿組織的一種積極態度。
今日國家計委在廣州召開部分省市價格聽證工作交流會,國家計委價格司巡視員李德昆說,去年以來在中國產生較大影響的聽證會達六七十次。
今年一月國家計委舉行的“鐵路部分旅客列車票價實行政府指導價方案”,以及去年十二月廣東省舉行的“公路春運價格”聽證會,均取得良好社會影響。民衆代表通過參加聽證會,真正反映自己的聲音,政府信譽也得到提高。
也有部分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和自然壟斷行業的價格不能由市場進行自發的調節。電力、鐵路、民航、電信等部門因其“公用”或因其壟斷,這些行業的價格不能因競爭而自發地趨向合理的水平,聽證就顯得更爲必要了。
聽證,而且是公開的聽證,讓經營者和消費者有平等的機會提供信息、陳述理由,並接受輿論和公衆的檢驗、監督,是消費者參與價格決策、維護自身利益最可行也最有效的方式。政府通過價格聽證,做專職“裁判”,制定合理的公共服務行業價格,打破壟斷價格。
關於價格聽證制度,中國現行《價格法》有明確的規定,國家計委新近出臺的《政府價格決策聽證暫行辦法》和《價格聽證目錄》,則爲價格聽證提供了依據和制度保證。
一九九八年國家計委、信息產業部就郵政、電信資費調價方案召開了聽證會。這是《價格法》實施後舉行的首次國家級聽證會,是實行價格聽證制度的一次有益嘗試。
三年來,中國政府部門已開始適應法治社會的一個基本要求:政府與民衆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尤其是在加入世貿組織後,一系列行政公開政策和措施的實行,表明中國正在從“政府入世”這個角度進入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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