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實行司法統一考試之後,參與人員通過一項考試等於同時獲得了法官、檢察官、律師三種職業的任職資格,但司法部有關負責人說,要想最終當上法官、檢察官和律師,通過考試還遠遠不夠。
據中央電視臺報道,參加30日首次國家司法考試的36萬多名報考者中,大都來自非司法圈,國家司法統一考試能夠拓寬司法隊伍和律師職業人員的培養、選拔渠道,但通過了統一考試只是取得了一種入門資格。
司法部副部長劉洋指出,通過了考試,得到了證書,並不表示就一定能做法官、檢察官和職業律師。要擔任法官、檢察官和職業律師,還需要具備法官、檢察官和律師需具備的其他條件。
關於實行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之後,優秀律師可不可以改行做法官和檢察官的問題,“高法”和“高檢”的有關人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短期內還不太可能。新的進入方法還在研究,並且要與法院、檢察院整體的人事制度改革相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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