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從今天開始,工商部門將對全市的保健食品廣告進行清查,近日一些經營者、消費者對如何區分違法和合法保健食品廣告產生疑問,昨日記者就此事採訪了市工商局廣告處的有關負責人。
據瞭解,不合法的保健食品廣告其內容含有“最新科學”、“最新技術”、“最先進加工工藝”等絕對化的語言或表示;廣告中出現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有藉助宣傳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該食品的治療作用;食品廣告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替代母乳,以及有使用哺乳婦女和嬰兒的形象;食品廣告中有使用醫療機構、醫生的名義或者形象。食品廣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則利用專家、消費者的名義或者形象做證明。
此外,保健食品的廣告內容應當以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說明書和標籤爲準,不得任意擴大範圍;保健食品不得與其他保健食品或者藥品進行功效對比;保健食品、新資源食品、特殊營養食品的批准文號應當在其廣告中同時發佈;普通食品、新資源食品、特殊營養食品廣告不得宣傳保健功能,也不得藉助宣傳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保健食品廣告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記者郭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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