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地級市黨政正職擬任、推薦人選,都由省委全會票決
廣東省委全會閉會期間,新任地級市黨政正職可由省委常委會討論決定,決定前須書面徵求省委委員意見
上午,中共廣東省委員會在廣州珠島賓館召開八屆九次全體會議。會議首次對3名地級市黨政正職人選和推薦人選進行審議和表決。出席會議的省委委員對由省委常委會提名的擬任人選進行了認真審議和無記名投票表決,3名人選均獲通過。這是廣東擴大用人民主,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又一重要舉措。據瞭解,廣東是全國最早開展此項改革的省份之一,得到了中央領導的充分肯定。
誰當市委書記省委全會票決
記者還了解到,今後廣東省地級市黨政正職的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都將按照本次全委會通過的《新任地級市黨政正職人選表決決定試行辦法》進行票決。省委全委會閉會期間,新任地級市黨政正職可由省委常委會討論決定,但在決定之前必須書面徵求省委委員對任職人選的意見。
這次由省委常委會提請省委八屆九次全會投票表決通過的是清遠市委書記、茂名市委書記人選和湛江市市長推薦人選。這3名人選都是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的規定,經過民主推薦、考察預告、民意測評、組織考察等程序,報省委常委會討論同意,對擬提拔的人選向社會公示後,再由省委常委會向省委全委會提名,最後由全會進行投票表決的。
在這次省委全會上,省委副書記劉鳳儀首先對擬任人選的產生過程、考察情況和個人簡歷作了說明。隨後,出席會議的省委委員分組對《新任地級市黨政正職人選表決決定試行辦法》以及省委常委會提名的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進行討論、醞釀。最後,全會在表決通過《試行辦法》的基礎上,對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3名擬任和推薦人選所得贊成票全部過半,順利獲得通過。
省委委員、省委候補委員出席會議。會議由省委常委主持。
三級黨政一把手票決任用
昨日,省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透露,繼省委對地級市黨政一把手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提交省委全委會進行投票表決之後,票決制將在我省市縣兩級全委會全面推行。這樣,我省對黨政一把手的任用將形成三級票決制。
市縣兩級全面推行
這位負責人介紹,有關市委全委會表決任用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正職的試行辦法草案已參照省裏的辦法由省委組織部起草完畢,準備提交省委常委討論,鄉鎮黨政領導班子正職的任用,也將參照實行。
以無記名方式表決
這位負責人說,票決制是我省貫徹中央有關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精神而作出的實踐。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提出,市(地)、縣(市)黨委、政府正職的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逐步做到由上級黨委常委會提名,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進行無記名錶決;在全會閉會期間,可由黨委常委會議作出決定,在決定前徵求全委會成員意見。我省首先把票決制列入我省幹部制度改革總體規劃,並在市、縣進行試點。在此基礎上,省委八屆八次會議決定,今後我省地級市黨政一把手的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均實行全委票決制度,在全會閉會期間,由省委常委會決定前應書面徵求全體委員意見。
可投反對或棄權票
談到省委全委會閉會期間,省委常委會討論決定地級市黨政正職人選之前如何徵求省委委員的意見時,這位負責人介紹,在規定的時間內,省委組織部將任職徵求意見表分送給每位委員。每位委員應對擬任人選逐個發表意見,可表示贊成或反對,也可棄權。因公差或其他原因無法填寫意見表的委員,可通過電話等途徑發表自己的意見。徵求意見時間爲7天,各位委員應在這限期內反饋意見,逾期不反饋的,視爲棄權。獲得全體委員過半數贊成票的擬任人選,方可提請省委常委會討論決定。否則,暫不提請討論決定。
考慮用標準化信封
那麼,如何使這種徵求意見更接近於無記名投票的效果,有利於省委委員大膽地發表意見呢?這位負責人說,將考慮借鑑“三講”教育期間徵求意見的辦法,採用標準化信封等。
比公選更進了一步
這位負責人認爲,這次我省首次通過票決制決定新提拔的地級市黨政一把手,標誌着票決制在我省已從試點階段正式走上規範化、制度化階段。一方面,在省委全會進行票決之前,已由省委組織部對擬任人選進行了考察,實行了考察預告、差額考察和任前公示等制度,是對上述制度的不斷深化;另一方面,票決制較之於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方面的改革,從幹部的層級上講,是由副廳級以下的幹部到正市廳職幹部,從改革對象所屬單位和位置上講,由省直單位到地方黨政班子,由副職到正職;從決定機關的層次上看,是由省委常委到省委全會,其改革的深度和廣度是不言而喻的。
新聞背景:廣東干部制度改革進程
創新干部選拔制度
競爭上崗:2000年,省委省府55個工作部門中層領導職位實行競爭上崗,正副處長平均年齡下降4.5歲;2001年,市、縣、鄉三級機構改革全面推行競爭上崗,一年之內,全省實行競爭上崗的職位達3萬多個。
公開選拔:在1997年公選5名副廳級幹部基礎上,2001年初再次成功公選14名副廳級幹部,2001年底至今,第三次副廳公選正在順利進行中;各地市在省統一部署下推進公選改革,全省共已公選300多名處級幹部。
培養選拔三種幹部:2001年7月,專門召開工作會議,提出抓緊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女幹部和黨外幹部,並迅速落實。
擴大民主落實四權
2000年10月起,任前公示制在省管幹部中推行。
2001年上半年,部分地市黨政主要領導調整時,進行大範圍民主推薦,並首次運用了考察預告制。
2001年,對部分市黨政領導班子的補缺考察中,實行了幹部差額考察制。
截至2001年底,全省21個地市和124個縣已全面推行考察預告制、差額考察制、公示制,9個地市和43個縣開展票決制試點,今年將在全省全面鋪開。
探索能下能動機制
任期制規定機構改革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及中層幹部均實行5年任期,任同一職務不得超過兩個任期。
試用期制規定新提拔委任制幹部和公選幹部實行試用期一年,期滿經考覈合格才正式任命,不合格者恢復原來職級。
提前退休制工作年限或年齡滿一定標準的,如本人要求提前退休,可辦理提前退休。
交流輪崗制地級以上市黨政班子幹部交流,市、縣“五長”交流,省直任滿5年幹部交流等穩步推進。
健全考覈制度
1999年以來,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從推薦、考察的程序、職責到用人失誤、失察責任,都作了詳細規定。
理順管理體制
1998年9月,下放縣區黨政一把手原由省管的部分管理權限;同時在企業領導人員管理上,提出取消企業行政級別,按產權關係理順管理體制,改革選拔任用方式等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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