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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日,市公安局根據國務院兩部委文件和市領導指示精神,停止收取外地務工經商人員管理服務費,停止向辦理暫住證人員收取手續費;調整暫住證工本費收費標準爲每證5元;辦理《暫住人員臨時登記證》和暫住地址遷移,一律不再收取2元手續費。然而一個多月來,很多讀者紛紛給本報打來熱線電話反映,他們在當地辦理暫住證時仍被以公益建設分攤費、獻血費、保險費等五花八門的名目收取了遠高於規定的費用。4月5日,本報記者兵分數路對此進行了調查採訪。 -地點:雅寶路三豐居委會
-收費:55元
不獻血就多交50元
讀者蘇女士反映,在雅寶路三豐居委會辦暫住證如果不獻血的話,就要多交50元錢。4月5日上午,記者以在此經商的商販的身份向三豐居委會的一位男同志諮詢辦理暫住證的事情。該男同志告訴記者:“在此工作又住在這裏的人,要辦暫住證就要義務獻血,否則就交50元錢給那些獻血的人買營養品用。”在記者表示如果不想獻血,還可不可以辦理暫住證時,居委會的同志肯定地表示,如果不獻血就要交50元錢,“反正早晚都要交的。”這位工作人員一再強調辦理暫住證只需要5元錢,和義務獻血是兩回事情,但對於爲什麼不獻血就一定要交50元錢,他始終沒有正面回答。
(謝語)
-地點:新街口派出所
-收費:65元(辦一年的暫住證)
不交保險費只辦三個月
王先生來京已有一個多月了,至今還沒有辦暫住證。他本要辦一年的,可派出所非要他交一年的暫住人口意外人身傷害保險費,每人每年60元,不交保險費只給辦三個月的。
4月5日上午,記者以辦證者的身份與王先生一起到服務窗口,一位女民警回答:“現在我們這裏辦一年的都要上保險,不上保險只能給辦三個月的。”記者問:“我在單位已經上了保險,現在再交不是浪費嗎?”該民警用手指了指旁邊的窗口:“我不是具體負責這個事的,她是。”
我們隨後又來到另一名女民警前面,她的回答是:“我們一般都不辦一年的,要辦只辦三個月的,因爲附近要拆遷。”王先生問:“我住在寫字樓裏,難道也要拆遷嗎?”這位女民警立刻反駁:“你別跟我們較勁,說你那裏要拆就要拆。”
“那爲什麼上保險就可以辦一年的呢?”記者問。
“什麼時候辦把你材料帶來再說”。女民警沒有正面回答記者的問題。
當記者問她有沒有相關的文件規定時,她說這是上面的規定,沒有什麼文件可以依據,各個區的做法也不一樣。
走出派出所,王先生還是憤憤不平:“他們派出所憑什麼要讓我們交這一年的保險費?”他仍然沒有辦暫住證,表示要到上級去反映這個情況。
(錢昊平)
-地點:昌平區東小口鎮霍營村
-收費:125元
開介紹信要收120元
劉先生向本報反映,在昌平東小口鎮霍營村辦理暫住證要花125元,因爲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暫住證時必須要有霍營村村委會的介紹信,而開介紹信要交120元,劉先生被告知該筆費用是“公益建設分攤費”。
4月5日,記者以辦證者的身份打電話到該村村委會,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聽明來意後叮囑說:“帶上120塊錢。”記者問這是什麼費用,工作人員不耐煩地說:“要聽解釋必須等交錢的時候,要辦就辦,不辦拉倒,甭瞎打聽!”隨後,記者亮明身份覈查此事,問及費用問題,對方當即掛斷電話。
昌平區物價局工作人員表示,此120元屬不合理收費,辦理暫住證按規定只交5元工本費。
(王光輝)
-地點:豐臺區天海服裝批發市場
-收費:165元—205元不等(包括就業證和健康證的費用)
浙江商戶辦證費用高
讀者洪先生反映,豐臺區天海服裝批發市場給來自不同省市的人辦暫住證時收費不一樣,對浙江人收費高達205元。
4月5日中午,記者來到天海服裝批發市場。在此做生意的一位浙江商戶向記者訴苦說:“我們浙江人辦證得交205元,比其他省的人交得都多。”一名安徽商戶則告訴記者,她3天前在市場裏辦的暫住證花了165元,當記者問她具體包括哪些費用時,她表示也不清楚:“我也不知道,他們說交多少我就交多少。”還有一位好心的商戶讓記者不要在市場辦暫住證:“這裏貴,你去就近的派出所也能辦,比這兒便宜。”
記者來到市場管理辦公室,經人指點找到了負責辦證的辦公室,結果被告知這裏已經不再辦理暫住證了。無奈,記者只得來到隔壁的招商辦公室。招商辦公室的工作人員解釋說,由於市場裏大部分商戶的暫住證都已經辦完了,只有少數人還沒辦,而現在市場辦正忙着做賬,所以不再負責辦理暫住證,尚未辦理暫住證的商戶可到果園派出所外管辦辦理。爲查清高達一二百元的辦證費從何而來,與記者同行的一位浙江朋友以商戶的身份用浙江方言與工作人員進行了交談,得知這205元辦證費中,大致包括37元健康證費、5元暫住證工本費、10元跑路費、133元就業證費和其他收費。原來該市場是把辦暫住證、就業證、健康證三證的費用合在一起收錢。至於爲什麼浙江商戶的就業證比其他省份的要貴40元時,該工作人員說這是浙江省委的通知。
(熊瑛)
-地點:昌平區東小口鎮中灘村
-收費:5元(無車)55元(有車)
增收車輛管理費
有讀者反映,昌平區東小口鎮中灘村給外來人員辦理暫住證時雖然的確按新規定每人只收5元錢,可對有車的外來人員又增加了一項車輛管理費。
4月5日上午,記者來到中灘村。幾名外地人聽說記者來意後,拿出一大把各項收費的票據,有衛生費等好多名目,都蓋着村裏公章的收據。幾個有機動車的外地人還給記者拿出了幾張車輛管理費收據,蓋着昌平區東小口鄉中灘村經濟合作社財務專用章。
一位姓李的先生對記者說:“我和鄰居都養着車,鄰居的是一輛130貨車,我的是一輛農用三輪車。從3月份取消暫住證費用之後,村裏就開始給我們的車輛徵費,每輛車一個月50元。我真不明白,車輛管理部門的各項管理費用我都交了,如今怎麼又來了這莫名其妙的管理費呢?”
(孫振)
-地點:豐臺區玉泉營派出所
-收費:35元(舊證換新證收5元)
第一次辦證交35元
讀者劉先生反映,他在豐臺區玉泉營派出所辦暫住證時被告知凡是新辦證的要交35元,舊證到期換新證才收取5元。
4月5日上午,記者來到玉泉營派出所,見到許多人在冒雨排着長隊辦理暫住證。辦證的窗口上張貼着辦證的程序和方法,但是沒有公佈所需費用。一名來辦證的小夥子在走出派出所之後對記者說:“我是從山東來的,剛到這裏三天。由於當時沒在意,出了火車站就把車票扔了,可我辦暫住證時,聯防隊員非讓我從年初辦不可,沒辦法只好辦。村上的聯防隊員每個月還要收30元的衛生費,哎,我還沒掙着錢呢。”
記者就暫住證收費問題詢問派出所內的一名民警,該民警以“這得問分局”爲由拒絕回答。
(孫振)
市公安局外來人口管理處:
是否合理不得而知
針對暫住證工本費以外的收費是否合理的問題,記者詢問了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外來人口管理處副處長劉玉成。據劉玉成介紹,從3月1日開始,北京市取消了過去對外來人口辦理暫住證時每月收15元外來人口管理費的規定,同時暫住證工本費也從過去的8元下調至5元。也就是說,外來人口在北京公安機關辦理暫住證的全部費用只有5元,而這5元工本費公安機關也全部上繳政府財政。
劉玉成介紹說,近期北京外來人口管理部門也接到一些外來進京務工人員的諮詢電話,反映在辦理暫住證時,鄉、村管理部門還繼續收取工本費以外的各種名目費用。他解釋說,公安機關已明確要求各派出所在辦理暫住證時不得收取其他費用,但由於鄉、村等管理部門不屬於公安機關管轄,因此其收費是否合理公安機關也不得而知,即使是那些不合理的收費公安機關也不便過問。此外公安部門也接到一些外地務工人員對鄉、村管理部門收取衛生費等費用的反映,但據瞭解,此類費用當地並非只向外來人口收取,按規定當地常住居民也應交納。
外來人口管理部門有關人士建議,按規定外地務工人員與租用房房主一起到派出所出示租房許可的有關手續後,也可以辦理暫住證,不一定非要經過鄉、村管理部門辦理手續。
(是兆新)
據本報新聞熱線員統計,從3月19日到4月4日短短半個月的時間裏,共有30多名讀者給本報打來熱線電話反映自己在辦暫住證時遭遇亂收費,收費理由五花八門,金額有多有少。從讀者反映的情況來看,除了個別派出所之外,亂收費現象主要發生在本市城郊接合部的鄉、村管理部門身上,執行的是當地的土政策,它是否公平合理,雖然公安機關出於管轄權問題“不便過問”,本報也無法一一調查,但它肯定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因此,希望本報的報道對某些基層管理部門有所觸動,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畢竟,不管是北京人還是外地人,都在爲北京的建設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編後
-背景
去年11月,國家計委會同財政部發出了《關於全面清理整頓外出或外來務工人員收費的通知》,決定對外出或外來務工人員收費進行全面清理整頓。
《通知》要求清理的各種收費,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凡未經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所屬財政、價格部門批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一律取締。符合上述規定權限和程序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也要重新審覈,除證書工本費外,暫住費、暫住人口管理費、計劃生育管理費、城市增容費、勞動力調節費、外地務工經商人員管理服務費、外地建築企業管理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律取消。
證書工本費收費標準每證最高不得超過5元,具體收費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嚴格按照從低的原則重新覈定。爲外出或外來務工人員提供經營性服務的收費必須符合“自願、有償”的原則。堅決糾正各種對外出或外來務工人員強行服務、強制收費的行爲,取消一些地方規定的向務工人員強制收取的購買車船票組織服務費。
根據這一通知,北京市公安局作出從今年3月1日起停止收取外地務工經商人員管理服務費,停止向辦理暫住證人員收取手續費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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