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22日,國家藥監局發出《關於禁止從發生瘋牛病的國家或地區進口和銷售含有牛羊組織細胞的醫療器械產品的公告》(國藥監械〔2002〕112號)。《公告》指出,爲了預防“瘋牛病”傳入我國,確保廣大人民羣衆生命安全,自即日起,禁止從發生“瘋牛病”的國家或地區進口和銷售任何含有牛羊組織細胞(如骨、皮膚、粘膜、牙齒、腸衣、心膜、血清、膠原蛋白等)的醫療器械產品。《公告》強調,對於已經進入我國的,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最遲不得超過2002年5月1日,有關企業應自行從市場上將該類產品全部召回,並向國家藥監局報告。
據有關部門的公告,截至目前,發生“瘋牛病”的國家有:英國、愛爾蘭、瑞士、法國、比利時、盧森堡、荷蘭、德國、葡萄牙、丹麥、意大利、西班牙、列支敦士登、阿曼、日本、斯洛伐克、芬蘭、奧地利。
《公告》指出,今後如再有發生“瘋牛病”的國家或地區,涉及的醫療器械產品進口將比照本公告要求處理。
關於禁止從發生瘋牛病的國家或地區進口和銷售含有牛羊組織細胞的醫療器械產品的公告
國藥監械[2002]112號
爲了預防“瘋牛病”傳入我國,確保廣大人民羣衆生命安全,自即日起,禁止從發生“瘋牛病”的國家或地區進口和銷售任何含有牛羊組織細胞(如骨、皮膚、粘膜、牙齒、腸衣、心膜、血清、膠原蛋白等)的醫療器械產品。對於已經進入我國的,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最遲不得超過2002年5月1日,有關企業應自行從市場上將該類產品全部召回,並向我局報告。
據有關部門的公告,截至目前,發生“瘋牛病”的國家有:英國、愛爾蘭、瑞士、法國、比利時、盧森堡、荷蘭、德國、葡萄牙、丹麥、意大利、西班牙、列支敦士登、阿曼、日本、斯洛伐克、芬蘭、奧地利。
今後,如再有發生“瘋牛病”的國家或地區,涉及的醫療器械產品進口將比照本公告要求處理。
特此公告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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