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爲規範本市桶裝水企業生產和經營秩序,保證羣衆喝上放心水,昨日,市衛生局推出進一步規範桶裝水市場、加強對桶裝水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管理的6項新舉措。
這6項新舉措是:凡新建、擴建和改建的桶裝水生產企業必須依據國家《食品衛生法》和《瓶裝飲用純淨水衛生標準》,在企業選址、車間佈局、生產設備、包裝材料、生產過程質量控制、自身衛生管理制度、從業人員健康狀況、衛生質量、產品檢驗等方面符合有關規定;目前已經取得衛生許可證的桶裝水生產企業應符合上述要求,凡達不到要求的應進行整改,到達換髮衛生許可證期限時仍達不到要求的,停止換髮衛生許可證;凡從事桶裝水經營的單位,應辦理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體檢合格後持證上崗,經營單位必須具備與銷售量相適應的成品、空桶存放庫,並建立相應的衛生管理制度和索證登記制度;根據《食品衛生法》和有關衛生標準,允許標註的桶(瓶)裝水名稱爲ΧΧ牌純淨水、礦泉水、淨水(飲用水)、強化水(礦化水),不可自立名稱;如需標註其他名稱的新型水,必須獲得天津市衛生局衛生許可批件後,方可生產和銷售;桶裝水生產企業在生產中要注重產品除衛生指標要合格外,水質與標籤標註的指標也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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