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一女“雞頭”吳光榮,一年中先後組織、安排賣淫女賣淫1200多次,收取賣淫介紹費3萬多元,日前被當地法院在公開宣判大會上宣佈對其死刑判決,並立即執行。
據悉,今年37歲的吳光榮是湖南省瀏陽市人,曾作過理髮生意。1999年起,賺錢的慾望讓她鋌而走險。同年2月至7月,吳光榮以介紹到廣州的髮廊打工爲幌子,將3名婦女從瀏陽市、東莞市騙到廣州。此後,吳光榮引誘這3名婦女在其位於該市海珠區某出租屋內進行賣淫活動,並多次爲她們介紹嫖客,組織安排賣淫,每次從中收取30%左右作爲賣淫介紹費。
1999年7月開始,吳光榮決定擴大“經營規模”,又以介紹到廣州當護士爲名等手段,將4名婦女騙到廣州,同時,將原來出租屋旁邊的一處房屋租下來,組織這7名婦女在此及外出賣淫。
爲掩護其賣淫活動,吳光榮爲7名賣淫女辦理了“暫住證”和“工作證”。吳光榮還規定了賣淫女賣淫和收取介紹費的價格,並訂立攻守同盟,交代賣淫女如被警方抓獲不要承認賣淫。到2000年6月,該賣淫窩點被警方搗毀,吳光榮已總共組織賣淫女賣淫約1200多次。
在宣判大會上,廣州法院還對一批故意殺人、搶劫等嚴重刑事犯罪罪犯宣佈了死刑判決,並對69件刑事案件的116名被告宣佈了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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