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一年十月廣東江門發生的綁架美籍兒童案今天開庭,勒索港幣三百萬元的曾偉雄等五名被告在該市中級法院受審。
據悉,曾偉雄等五人早於去年七月份就在江門策劃作案,當時曾偉雄以爲他人追討三百萬債款爲由,用事成“分紅”爲誘餌,糾集了黃強、廖炎球、蒙耀陽、何某等人,密謀綁架事主伍女士的孩子。
二00一年九月,曾偉雄等人再次碰頭,商定先搶事主伍女士家婆婆李某的手袋,拿鑰匙開門入屋綁架,並將綁架目標鎖定在伍女士一歲多的兒子身上。
同年九月十九日,何某在江門市江華里出手搶奪李某手袋,並拿到鑰匙,但事主及時更換了門鎖,曾偉雄等無功而返。
二00一年十月七日,廖炎球駕駛一租來的白色麪包車,載着黃強、蒙耀陽、何某三人再次跟蹤伍女士。當天晚上七點左右,事主伍女士駕車載女兒和兒子回到家,黃強等三人用三把水果刀搶走其持美國護照的大兒子黃某,並將事主和女兒捆綁、封口後逃走,留下一張勒索港幣三百萬元的紙條。
該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中國公安部、美國駐華領事館多次過問此案。在當地警方的全力偵查下,當月二十八日,警方在廖炎球家中成功解救出人質,曾偉雄、黃強、廖炎球被抓獲。十一月五日,潛逃廣東恩平的蒙耀陽、何某也被緝拿歸案,此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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