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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在賄賂案件中穿梭於行賄人與受賄人之間,爲其牽線搭橋、介紹賄賂的人,被稱爲“托兒”。浙江這個行當中的四個佼佼者,被新華社電訊戲稱爲四大腐敗“名托兒”。
這些“托兒”中有地痞流氓、商界老大,也有嬌色美女。除了大家早已熟悉的可以左 右瑞安市不少中層幹部調配、任用的“地下組織部長”陳時鬆,另一個比較典型的“名托兒”是“表姐”趙麗娟,她憑姿色招降了義烏市公安局長柳至多,成了公安局不上編制的“大姐大”,遊走於黑道白道之間,做着無本萬利的“生意”。
四大“名托兒”的“業績”,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幫助那些手握權力的人,把手中的權力資源屬性模糊了,甚至顛覆了。像原瑞安市委書記葉會巨之流的墮落,無異於人民政治資源的流失。他們手握的屬於人民的權力,沒有用來爲人民服務,而是方便了他們自己男盜女娼。在葉會巨們治下,連領導幹部的調配、任用都由地痞流氓說了算,連公安局長都成了地痞流氓,這個地方還能有多少正義?人們還能有多少安全感?現代社會,是尊重公民權利、政治權利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的社會。但是葉會巨們的存在,只能成爲踐踏這些權利的因素。
浙江是中國市場經濟較發達的地方,也是一個經濟大省。早在2000年,浙江人均可支配收入就已居全國第四位,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居全國第三位,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國平均水平高約三分之一。人民生活的確好了,但人民生活水平提得再高再快,如果那一片土地上仍然存在着葉會巨們滋生的土壤,終究是非常遺憾的事情。
人均GDP增長當然爲我們社會的全面進步奠定了物質基礎,但如果像瀋陽市曾經出現過的那樣,“投上神聖的一票”竟選出了一個黑社會老大劉涌當人大代表,能說這個社會全面進步了嗎?現代化不僅僅是一個數字意義上的現代化,更應該是社會的全面現代化,不僅包含着技術理性的進步,更應該包含着價值理性的進步。我們相信,隨着中國人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和公民權利、政治權利之間的協調發展,隨着中國社會的全面進步,葉會巨們滋生的土壤會被逐步剷除,尤其是在那些市場經濟發達的地方,有條件做得更好。
四大“名托兒”的存在,告訴人們一個簡單的道理,那就是一個地方物質文明的進步,只是社會進步的一個方面,而不是全部。爲求得社會的全面進步,需要多層次的努力。比如,受人們關注的全國首次統一司法考試,就是一種切實的努力。
也許,這就是“名托兒”的“價值”———爲我們認識社會的進步,提供了鮮活的論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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