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各報今日大幅報道昨天公佈的高官問責制方案。多家報紙還發表社評指出,問責制彰顯“港人治港”,以民意爲尊,必能取得成功。
《大公報》頭版的通欄大標題是《精英治港將掀新一頁》。該報在題爲《高官問責制彰顯“港人治港”》的社評中說,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昨日宣佈了實行高官問責制的整個方案和構想。這是特區政府成立五年來的一項重大改革,是一項全社會的進步。改革和進步,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特首、特區政府將可以更有效施政;二是“港人治港”將會得到進一步落實。社會上有才有識、有爲有能之士將會加入政府,成爲治港人才;原有架構中的高官,也將進一步明確他們的職責和權力是更好地執行基本法、輔助特首施政,整個特區政府將會進一步建設成一個方向明確、團結齊心、高效有爲的政府,這不僅僅是市民大衆之福,更是一九九七回歸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應有之義。
《文匯報》的社評題目是《分工放權增效率同肩問責振香江》。社評說,推行高官問責制會不會使行政長官獨裁?這種顧慮是不必要的。其實,在基本法規定的行政體制中,特區政府所有官員的權力,均源於行政長官;行政長官有權組織自己的班底,由行政長官提名主要官員,再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實行高官問責制並沒有增加行政長官的權力。行政長官也不可能獨裁,因爲按照基本法的規定,立法會可以向行政長官提出彈劾,行政長官是受到制衡的。實行問責制後,現有健全的政制制衡安排並沒有改變或者減少。
社評指出,高官問責制對三位司長、十一位局長定下了五年任期,不再列入公務員編制,每個司局長的施政理念要同行政長官保持一致,在自己負責的政策範疇之內聽取民意,研究制定政策。這其實是一種集中領導、分工負責的制度,行政長官直接向司局長放權,讓其有更多的權力去制訂政策和落實政策,承擔更大的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司局長就像過河卒子,不能後退,必須全力以赴做好自己負責政策範圍之內的工作。相信這對全香港市民將大有裨益。
《香港商報》今天發表了以《問責制揭盅疑慮大可消》爲題的社評。社評說,此前一段時間,香港關於高官問責制的討論可謂沸沸揚揚,由於整個方案並不清晰,社會上對問責制存在種種憂慮,也不乏某些不懷好意者的誤導和攻擊,現在問責制揭盅,善意的擔心應可消除,惡意的誤導亦不攻自破。
社評還指出,由於基本法明確規定了“行政主導”的原則,所以行政和立法的關係,原來是怎麼樣將來還將是怎麼樣。一些人希望將來問責官員向立法會負責,從而改變“行政主導”原則,甚至希望將來會出現所謂“政府黨”的想法,既不現實,也違背基本法。
此間其他多家有影響的報紙也就問責制發表了評論。《星島日報》的社論指出:民意爲尊,問責制值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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