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想玩一場心跳,結果玩出了自己與情人的偷情裸照。更爲麻煩的是,自己的醜事被人在單位大肆擴散,竟導致身敗名裂。昨日,“受傷”不輕的張先生打進本報熱線諮詢:“我能不能告狀?”
2月28日,30多歲的張與自己的情人王某(有夫之婦)到西門車站附近幽會,卻不料紅杏粉牆出了意外——王女士的丈夫李某(化名)早有懷疑,帶了四五個大漢一路跟蹤,在附近一賓館將他們逮了個正着。原本想風流快活,沒想到捱了一頓拳腳。好在打人者“手下留情”,張只受了點皮肉之苦,並無大礙。但最讓張憂心的是王某的丈夫當場拍下了他們的裸照。張在某事業單位供職,一想到裸照就讓他心驚肉跳,不知如何是好。
但張擔心的事還是發生了。三月初,王某的丈夫帶着裸照到了他的單位,見人就說:“張某勾引我妻子,破壞我的家庭。不信,照片爲證……”於是,張與情人的裸照在單位頻頻曝光。
張說,自己的前途因此大受影響。他介紹,捉姦事件後,王女士已經與丈夫離婚。但他愛自己的家庭,向妻子道歉後準備平靜地生活。但李某的行爲給他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傷害,他問,我能起訴李某嗎?本報記者
律師說法
昨日,經本報洽商,成都市中法律師事務所何桂林律師願意爲他解疑。何律師說,首先張先生侵犯了李某的配偶權。李某將捉姦照片在一定範圍內流傳的行爲又侵犯了張某、王某的隱私權。張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李某立即停止侵犯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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